[王南]传达诉求,监督政务,各位好,欢迎收看收听《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我是王南。今天“我来帮你问厅长”的上线部门是江苏省公安厅。上线嘉宾是江苏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徐大勇,欢迎徐厅长。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徐大勇]各位观众、听众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和我的同事们来听听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
[王南]欢迎您。一起来到现场的还有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治安总队、刑侦总队、交管总队、反诈总队、法制总队等职能处室的相关负责同志。今天,全省13个设区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也都同步在线,实时回应群众诉求,答疑解惑;各县(市、区)公安局的相关负责同志也都同步观看,实时关注群众诉求,及时跟进解决实际问题。首先,请王瑾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们节目的互动参与方式。
[王瑾]好的。大家好,我是王瑾。今天我们的节目,正在通过江苏新闻频道、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苏南苏中地区FM95.3、苏北地区FM91.2、荔枝新闻、“inJiangsu我苏”客户端、大蓝鲸客户端、中国江苏网、江苏新闻微信公众号、微博号同步为您进行直播。如果您有任何关于打击违法犯罪、公安政务服务、交通安全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队伍纪律建设等方面有问题或者是诉求,此刻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您有什么问题或者困惑,我们帮您现场提问!
[王南]好,希望关注我们节目的朋友赶快参与到互动中来。 我们来关注群众诉求:最近,有扬州市民向《政风热线》反映,在当地有不少无牌的共享电动车出没在大街小巷,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VCR:大量共享电动车无牌上路 谁来管?]
[王南]这确实是一个新问题,片中有运维人员提到,说共享电动车就算不上牌,也不存在安全隐患,出了事故一样是能够找到责任人的,不上牌究竟有没有危害?我们来问一下现场的负责同志,给我们一个专业的回应。
[交管总队总队长 张波]主持人好,我是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张波。骑乘无牌的共享电动车社会危害还是很大的,一方面无牌电动自行车未经注册登记上牌把关,不能确保车辆的合规性,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二是无牌电动自行车按照法律规定,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依规给予交通处罚。第三骑乘无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以后,造成逃逸的,对后面事故的责任认定、事故调查,包括溯源追究都将带来很大的困难。所以说骑乘无牌的电动自行车对交通安全、公共安全都会造成很大的危害。
[王南]在共享平台上这些都是可追溯的,是不是这种危害性就会减弱呢?有没有一定要上牌的必要性?
[交管总队总队长 张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的电动自行车,包括共享电动车都应该依法依规注册、登记和上牌。
[王南]我们现在来连线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陈红华,我们记者也向扬州市城管局的工作人员进行过了解,最早一批的共享电动车进入扬州的时间是2021年,眼下四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我们对扬州市无牌共享电动车的数量有没有一个掌握?有没有调查过?有没有关注过这个问题?
[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陈红华]这个问题我们一直在关注,而且一直在严查严处,扬州市区从2021年开始,由市政府明确由城管部门牵头,通过公开招标两家公司在市区投入一万五千辆共享电动车,交管部门主动上门进行了上牌。2024年3月,交管支队对两家公司更新更换的一万辆共享电动车也进行了上牌服务,从2024年6月30号开始,随着两家企业运营期满和开放统一大市场的政策出台,扬州市区出现了多家企业擅自投放共享电动单车的现象,有的甚至投放了湖北的共享单车,尤其是今年五一节以后问题更加突出,目前扬州市区擅自投放的共享单车品牌有16家,数量大约有六万辆,远超了城市的承载能力,而且部分企业未主动申请登记上牌,强行违规投放运营。对此我们交管部门会同城管部门,一个是先后九批次对共享单车经营企业进行了约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合法合规投放。二是多次开展了乱停乱放、无牌经营集中整治,处理了1500余辆车子。三是对道路上骑行的无牌电动车进行了教育处罚,今年已经累计了处罚九千多辆次。为了治理这些乱象,目前市政府正在制定扬州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暂行管理办法,目前已两次征求意见。
[王南]在这个意见出台之前,我们对现在新增的这六万辆的无牌的,可以说是无序增加的共享电动车,我们打算怎么来处理呢?
[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陈红华]一方面我们将会同城管部门继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另外一方面我们也会加大路面查处的力度,对强行违规的将进行严格的处罚,对骑行无牌电动车的尤其是共享单车的,我们将进行教育。
[王南]陈支队长,如果对方公司和运营平台对接好了,我们能不能像前期一样来进行上牌的服务?
[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陈红华]完全可以,而且我们一直以来对共享单车企业都是主动上门为他们提供集中办理、一站式服务。
[王南]好的,谢谢您。徐厅长,共享电动车上牌的事就是谁来做这一步,如果我们只停留在处罚的这个阶段,前期永远存在侥幸。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徐大勇]车辆无牌上路行驶肯定不符合车辆管理规定,刚才张总回答的非常好,上牌主要是从源头上看这个车辆是否合格达标,从源头上保证骑乘人的安全。我希望请扬州公安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第一是尽快把管理规定出台,第二是督促有关部门推动平台企业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上牌,公安机关也要和相关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努力地每辆车都应该上牌,通过一个阶段以后再无牌行驶的,通过不见面处罚,慢慢进行教育引导,淘汰无牌车辆,让老百姓不再骑乘无牌车辆。
[王南]把这个危害性要讲清楚,这在全省都存在这个问题。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徐大勇]都很普遍。
[王南]我们就以扬州这个案例为契机,能够推动全省共享电动车管理更规范。 好,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上路讲究的就是规范二字,我们希望在交管部门的努力下,共享电动车在给市民带来便捷的同时,也能够安全护航。 我们继续来看,近日北京的冯先生向《政风热线》反映,,他的银行卡被江苏常州警方冻结了,说是他收到的货款是一笔诈骗款,两个月了还没有解封。希望警方能够帮助其尽快将其银行账号解冻。我们来听他的语音留言。
[王南]哪一位来回应这个问题?
[反诈总队总队长 谢源]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主持人好,我是江苏省公安厅反诈总队总队长谢源。刚才这个群众提出的这个问题,是近两年反诈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境外电诈集团为了规避银行风控,同时为了最大限度的保证从受害人得到的钱财顺利到他们手上,逃避公安机关的查处工作,采取了大量的正常大宗商品交易的方式,对电诈资金进行洗钱交易。对于近两年来出现的这些问题,我们公安机关也逐步在调整原先资金查冻扣的相关规定,原先这些账户冻结有六个月的处置期限,现在明确三个月内对账户做出下一步处置的意见和决定。另外一方面原来公安机关对涉案账户都做全量冻结,现在我们对基层公安机关接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以后,基本上采取的是限额冻结,电诈受害人给这张银行卡打了多少钱就冻结多少钱,也是最大限度减少对不明真相的商户生产生活带来影响。
[王南]就是它的功能和款项分开了。
[反诈总队总队长 谢源]对,通过近几年来的调查,我们也发现境外犯罪团队和洗钱集团,也利用公安机关调查的方式方法,和经营商户内外勾结,编造了大量的所谓的交易聊天记录、发货凭证包括合同,实际上是虚假交易,为了有效应对这些问题,我们也给公安机关内部调查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具有一定的工作时限。刚才这个群众提出的这个问题,我想时间还不到,三个月还没有到,我相信公安机关前期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本期节目结束以后,我们将和常州反诈中心对接了解这个情况,尽快给这个群众提出的问题有一个让他满意的答复。
[王南]好的,谢谢您。希望反诈工作能够快速甄别、快速处理,一方面要表达出来我们对于反诈的坚决态度,同时也要保护合法经营商户的正常资金往来。 我们来看一看现场的互动参与情况,把时间交给王瑾。
[王瑾]好的,您正在收看的是《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今天走进直播室的部门是江苏省公安厅,您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我们再来看看互动区的情况,目前已经有32010位朋友在荔枝新闻互动区点赞,期待更多朋友的收听收看和参与。 高空抛物问题近年来屡屡引发公众关注。从酒瓶、砖头到生活垃圾,这些从天而降的危险物品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下半年,南通和镇江的两位阿姨就遇到了这样的困扰,虽然小区有高空抛物监控摄像头,可以查找到责任人,但问题仍屡禁不绝。来了解一下她们的烦恼:
[VCR:高空抛物屡禁不绝“头顶上的安全”谁来守护?]
[王瑾]不仅是这两位阿姨,省内多地居民同样都向《政风热线》节目组反映了高空抛物的问题,我们记者也进行了采访,我们采访当中就发现,有的小区部分装有专用摄像头,但有的小区即便装了摄像头,也难以找到责任人。我们继续来看。
[王瑾]我们把刚刚呈现的问题来梳理一下,泰州茂业锦园小区部分楼栋已由公安部门出资,安装了高空抛物专用摄像头,但北面没人走也没全部安装到位;南通事发小区装了个别摄像头,也难以找到肇事者。常州事发小区因为没有安装高空摄像头,取证难、找不到责任人。公安部门是否会出台全省统一的高空监控安装规范?
[治安总队总队长 赵居伦]主持人好,各位观众好,我是江苏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赵居伦。 高空抛物事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涉及到公共安全,近年来,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从刑事方面、治安方面和民事方面都对高空抛物进行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刑法第291条第2款,对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单处或者并处罚款,涉嫌构成其他违法犯罪的,依照重罪来进行处罚,将于2026年1月1号实施的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43条,也对高空抛物从治安管理的角度进行了规范,可以处拘留、罚款等处罚。我们的《民法典》也对侵权行为从法律上做了规范,刚才视频中反映的问题,一个方面我们作为公安机关接到群众的报警之后,迅速到达现场,采取调查、取证、保护现场、走访群众的方法,能够迅速地查找到行为人,根据行为的后果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和相关的规定。第二个方面,当前我们对高空抛物这一块从防范的角度,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一个方面主要是加大宣传,我们会同社区、物业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提醒广大市民既要保护个人的生命安全,更要保护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要遵守社会公德,在小区管理过程中要加强邻里管理,注意关注其他人员的安全。第二个方面我们也督促和指导物业小区通过加装监控等方式来提醒市民加强防范。作为居民小区监控安装这一块,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也有专门的标准,小区加装监控除了对高空抛物这一块,同时也对小区其他的安全管理进行规范,这一块我们也将会针对一些地方小区内部的监控不规范,提请地方党委政府和物业公司来加强规范。
[王瑾]好,您刚刚的回应非常全面,首先在这里我们要告诉大家,不能够高空抛物,这是一个违法行为,另外你也给大家介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在明年1月1日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明确高空抛物的处罚标准,我们想说处罚不是目的,公安部门能否牵头相关部门,因为高空抛物涉及到物业、城管、财政资金等等问题,我们能不能牵头相关各个部门,建立一个资金分摊机制,推动盲区包括没有安装摄像头的老小区进行安装。
[治安总队总队长 赵居伦]结合公安机关安全防范的标准,会同相关部门,从小区安全规范角度来讲,出台监控的安装、内部的防范等相关标准,把高空抛物纳入监控安装的标准之一来进行规范,这样更好的提醒防范,同时对发现的高空抛物,便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依法打击处理。
[王瑾]一方面我们是有法可依,但根本上还是安装摄像头,如果发生了高空抛物的行为,我们能找到肇事者,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高空抛物不仅触碰了法律防线,更是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我们期待有政府配套的政策,破解资金和标准的难题,只有公安和各个部门协同合作、标本兼治,把责任落到实处,才能够从根源上遏制高空抛物。 好的各位,我们的现场互动就先到这儿。
[王南]欢迎回来,您正在收看的是《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今天走进直播室的部门是江苏省公安厅。 日前,淮安市民张先生向《政风热线》反映,前不久,他购买的一辆二手车不见了,为此,他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但派出所即没有立案,也没有出具不立案通知。
[VCR:车辆被“盗” 车主报警后派出所不立案应出具相关通知吗?”]
[王南]我们当事人跑了两个派出所,但是给出的结果基本都一样,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我们想问问相关的负责同志这个怎么来解释?究竟有什么样更周全的考虑?
[刑侦总队总队长 周盛斌]主持人好,我是江苏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周盛斌。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从刚才记者拍摄的短片和张先生反映的情况,总的是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方面的问题,张先生报警以后,接出警和立案的问题,第二个是不是涉嫌构成盗窃的问题,第三个是不是构成诈骗的问题,最后张先生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以后,如何引导他维权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从记者拍摄的短片和张先生反映的情况,我们前期的受案,包括未予立案的过程中,确实在执法当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根据公安部的《公安机关接报案立案相关规定》,一定坚持五项原则,第一个报案必接,然后对接案以后进行登记,对于登记的案件依法立案,然后及时告知当事人结果,最后以便民高效的方式处理这个警情。对照这几项原则,短片中反映的情况,确实在接报警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 从立案的相关规定来说,刚才反映的这些情况,包括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对相关的交易过程,包括微信的聊天情况,进行了立案前的审查,这些基本工作都做了,总体上是符合前期受理案件以后的初查工作规定。 第二个关于张先生反映不构成盗窃的问题,从这个短片中反映的情况看,因为盗窃首先是犯罪嫌疑人要以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务的主观动机,从反映的这个情况来看,把这个车拖走以后,他们经过调查以后,这辆车子的车主实际上是在贷款公司有抵押贷款的过程,也就是贷款公司对这辆车主张的时候,与主观上非法占有公私财务的行为是不符合的。
[王南]但张先生不知情。
[刑侦总队总队长 周盛斌]他在这个过程中有善意取得的成分。
[王南]接下来怎么处理?
[刑侦总队总队长 周盛斌]拖走车子的公司并不是非法的占有,构成盗窃罪的要件是缺乏的,我下面会回答他的利益怎么主张的问题。第三个问题是诈骗,张先生他购买这一辆车子的时候,这个卖主卖车子给他的时候,明确告诉他这辆车子先付一部分定金,是以欺诈的手段让对方产生错误的认知,然后错误的处置了自己的财产,从构成诈骗罪的要件上,确实也不构成诈骗。第四个问题张先生确实受损了,确实付钱了,从这个角度来说,应该引导他走民事维权的道路,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张先生作为善意取得,他的权益被前贷款公司拖走车子以后,他的民事权益受到了损害,在节目之后可以让淮安接受案件的单位,引导当事人维护他的民事权利,这个是可以做到的,没有问题。最后也提醒广大观众和听众以及网民,在购买二手车辆等贵重物品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这辆车或者贵重物品是否存在其他的经济纠纷。
[王南]这确实是一个典型案例,周总队长您刚才说的四点,一切都非常得顺利,非常得闭环,但前提就是要立案,要接受,现在就是卡在第一步,到底是立案还是不立案,张先生想要的就是后面的详尽解释,但第一步门都没有入。
[刑侦总队总队长 周盛斌]就这个案件,我们责成淮安市专业警种,前期是派出所处理,我们责成他们的专业警种对这个案件进行复查核查,如果构成立案就迅速立案,如果缺乏立案的依据,我们将进一步引导走民事诉讼的程序。
[王南]一个是白鹭湖派出所,一个是北京路派出所,哪个负责?
[刑侦总队总队长 周盛斌]首接责任制,至于他们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我们将在节目之后责成相关地方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王南]希望派出所一线人员能够依法依规接出警,能够依法依规回应群众报警,不要推诿。 接下来看看现场的互动参与情况,把时间交给王瑾。
[王瑾]如果市民朋友遇到这类小卡片,第一时间如何处理?这些二维码、网址背后存在哪些风险?这个问题哪位现场回应?
[反诈总队总队长 谢源]主持人你好,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是江苏省公安厅反诈总队总队长谢源。 刚才节目中反映的小卡片问题,应该是去年以来境外的电诈集团为了应对境内的运营商大批量拦截涉诈短信,转而采取新的引流方式,组织建立了不法分子在各个城市四处流窜,通过打印好的小卡片,张贴在停车场车辆上和共享单车上,通过吸引眼球的题目,诱使群众扫码,扫码以后进群,进群以后以刷单等名义实施网络诈骗。
[王瑾]您介绍了背景,大家卡到这种小卡片应该如何正确处理?
[反诈总队总队长 谢源]从今年3月份开始公安机关就已经发现了这个问题,从3月底开始,省公安厅就联合相关部门部署开展了集中打击行动, 截止到目前已经累计抓获相关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七千多名,通过近期的警情监测,发现一部分的省内地区这个问题比较突出,我们公安机关将进一步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这些地区的打击治理力度。我也借此机会跟广大群众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当看到这些小卡片的时候,千万不要扫描和登录,不管多么吸引眼球,这一定是骗局。第二个如果看到路面张贴的小卡片以后,可以及时拨打110或者是当地反诈中心的电话进行举报,同步上传卡片信息和内容,公安机关和反诈部门会第一时间对卡片内容进行处置。
[王瑾]大家正确的应对方法第一时间还是报警,公安部门加大了打击力度,群众的感受是此类涉黄、涉诈小卡片为何久治不绝?除了抓张贴小广告的人,能不能通过上面的二维码、电话、网址,打击到背后的产业链?
[反诈总队总队长 谢源]这也是公安机关一直努力追求的方向,二维码里面的无论是QQ群、微信群,还是其他的软件,和你聊天的人员都是在境外,整个产业链还是在境外的电诈犯罪集团遥控指挥下进行的,更多的是依靠老百姓提高防范意识,减少被骗。
[王瑾]张贴小卡片的人往往都是在夜间行动,流动性非常强,取证很困难,我们面对他们的变化、新的手段,能不能够优化防控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让查处行为能够更有效率、更有震慑力。
[反诈总队总队长 谢源]我们现在已经根据张贴小卡片的贴手行为活动、规律特点,在不定期的组织进行查处,尽量做到团队集中打击,避免依照个体到案以后,取证不到位,没有办法对嫌疑人依法有效查处的问题。
[王瑾]涉黄、涉诈小卡片不仅影响市容,更藏着涉黄、涉诈的陷阱,希望公安部门联合多方力量阻断利益链,作为市民朋友也要注意小卡片上面陌生的链接不要点、不要扫码、不要转账。 好的各位,我们现场互动就先到这儿。
[王南]欢迎回来,您正在收看的是《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今天走进直播室的部门是江苏省公安厅。 台球是一项很多人喜欢的体育休闲项目,但是近期,全省多地有群众反映,部分台球厅的业务已经超越了体育休闲范畴,尤其是出现了一种“台球助教”的角色,通常为年轻女性,使得台球“变了味”,带有低俗化味道。那么,这种变味的台球室到底是什么情况呢?来看记者为期多天的调查。
[VCR:提供“助教”,台球厅为啥“变了味”?]
[王南]看起来是新形式,实际上还是 老营生,对于出现的这种乱象,公安部门是不是该强化监管?
[治安总队总队长 赵居伦]主持人好,各位观众好,我是江苏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赵居伦。 刚才视频中看到的这种情况,作为公安机关不论是什么场所,只要涉及到违法犯罪的,都将坚决予以打击。根据视频中反映的情况,节目结束之后,我们将组织进行调查,只要涉及违法犯罪的,将依法打击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业态的场所数量和类型越来越多,但不管是新形态,还是传统的场所,都是要遵守法律法规,对其中涉及到各类违法犯罪的我们都要实行零容忍,目前我们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对一些新业态、新场所,从法律法规方面进行调研、进行立法,用更全的制度、更好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如果像这些场所以所谓的助教、陪练的方式为幌子,从事涉黄或者其他的违法犯罪,我们将根据线索进行调查,依法打击处理,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同时我们也提醒各类业主要规范经营、依法经营。我就说这么多。
[王南]谢谢您。徐厅长,刚才我们记者进行过一番调查,发现全省各地都会有这样的现象在冒头,对此我们是不是应该要组织一次排查?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徐大勇]应该说这是一个新的去向和新的动向,在公安机关强有力的持续打击下,卖淫嫖娼有向新场所的转移趋向,不管转移到哪里,我们都要予以打击,通过强化警种的协作,关键的是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公安机关发现问题、收集线索、固定证据、依法打击的能力,还是要通过基层基础工作来加强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我们回去会对这一类问题线索进行研判,看看是否在适当的时候开展专项行动。
[王南]嫁接在各种业态上、披着各种外衣的丑相乱象,我们的态度就是坚决打击。 我们继续关注群众诉求,今年7月,我们的025-83195110新闻热线接到反映称,镇江丹阳市一家公司通过财务造假的方式,到“新三板”上市融资。在收到股东注资款后,负责人很快就把钱款转到自家人名下。这家企业还涉及到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可是在收到南京公安机关和镇江税务部门的移交线索后,镇江警方在四年多时间却迟迟不立案、不回复,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也一直没有得以追究,受害人非常苦恼。我们来看看具体情况。
[VCR:巨额注资款进个人账户 企业承认财务造假、挪用资金]
[王南]记者和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的沟通不是很顺畅,不知道这其中有什么难言之隐,想问一下现场的负责同志,您怎么看待刚才片子当中所反映的问题。
[经侦总队总队长 周宇]主持人好,各位观众好,我是江苏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周宇。 从刚才的短片中来看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是受立案不及时的问题,办案单位直到今年7月份才正式受理案件,然后在8月份和9月份才进行立案,应该讲明显的受立案不及时。根据最高检和公安部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当事人的报案以及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应当立即接受,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的应当立即立案,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接受即立即办,严禁推诿拖办。 第二个是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的问题,根据最高检和公安部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的,应当在3日内告知案件情况并且记录在案,如果案件确实已经立案了,还应当告知立案的时间、办案的单位以及涉嫌的罪名。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办案单位认真反思,切实整改,依法加快办案进程,同时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的告知案件进展情况,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谅解。
[王南]这个当事人他不是没有被告知,而是主动问,每个月问都不说,为什么?
[经侦总队总队长 周宇]这个还是公安机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王南]他会不会就没有这个告知书呢?
[经侦总队总队长 周宇]不是,有告知书。
[王南]我们当事人就怀疑,包括我们记者也有疑问,这个立案告知单来的太慢也来的太快,从7月份记者第一次介入,到12月份记者第二次介入,12月5号才有进展,这个中间当事人一直在问,可是没有回应,这个怎么解释?
[经侦总队总队长 周宇]从视频当中我看到了最后有一个立案告知,这两个案件也是立案的,始终没有告知当事人,这也是基层办案单位存在的执法问题。
[王南]只是我们有一些质疑,并不能说明真实情况,这个过程确实让当事人觉得等待无望,从2021年到今年2025年,从2025年7月份又到12月份,事实是目前在缓慢的推进,这个之后能不能确保当事人这个案件真能向前推进?
[经侦总队总队长 周宇]请主持人和观众朋友放心,我们会加强监督,确保这个案件能够依法推进。
[王南]好的,我们继续强力关注,谢谢您。
[王南]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所有的片子都展示了,您有什么样的感受?
[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徐大勇]主持人,各位观众、听众朋友们,今天的《政风热线》直播即将结束,在此我代表全省公安机关衷心感谢《政风热线》节目组搭建了这么一个警民沟通的好平台,也诚挚感谢观众听众朋友们,大家的每一个诉求、每一条建议,既是对公安工作的有力鞭策,同时也是对公安机关的沉甸甸信任,我们都诚恳的接受。对于节目中暴露出的每一个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作风不扎实的问题,我们都深感不安,我们将立即组织核查查清事实,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并及时通过适当的方式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馈结果,绝不让伤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蒙混过关、逃避处罚,曝光问题、解决问题不是终点,我们也承诺将以此次节目为契机,举一反三,在全省范围内推动更深层次、更大力度的整改,力争做到以整治正风气,把今天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的纳入全省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聚焦大家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挂牌督办、坚决纠治,真正把群众的问题清单变成我们的整改清单,转化为群众的满意清单。以监督促规范,进一步强化内部执法监督,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全省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将同步跟进对执法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同时持续畅通和拓宽外部监督渠道,无论是传统的信访渠道,还是我们设立的厅长信箱等等线上平台,我们都将认真对待每一条举报投诉,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服务暖人心,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广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仅要推动更多的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刷脸办,我们还将对特殊群众,比如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办证、送证服务,让公安服务更有温度。 朋友们,我们深知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全省公安机关将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以此次上线直播为新的起点,以更扎实的工作、更过硬的作风、更优质的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安全、人民安宁。最后,再次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我们真诚的欢迎并邀请大家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加以监督,提出建议,与我们一道共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苏、美好江苏,谢谢大家。
[王南]好的,谢谢徐厅长,也感谢各位嘉宾参加《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今天上午的直播就到这儿了,关于本次直播的相关内容,您还可以关注明晚8点江苏新闻频道播出的《政风热线》节目。如果您有任何投诉或建议,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给我们留言,我们都会一一反映给相关部门,《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将持续为您服务。为大家做个预告,12月16号,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走进《政风热线》,期待您的参与和关注。传达诉求,监督政务,政风热线,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