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南]传达诉求,监督政务,各位好,欢迎收看收听《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我是王南。今天“我来帮你问厅长”的上线部门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上线嘉宾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厅长薛强,欢迎薛局长。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薛 强]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 |
[王南]今天一起来到现场的还有登记注册指导处、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信用风险与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处、执法稽查局、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等职能处室的相关负责同志,欢迎各位光临。今天,全省13个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的相关负责人也都同步在线,实时回应群众诉求,答疑解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也都同步观看,实时关注群众诉求,及时跟进解决实际问题。首先,请王瑾为大家介绍一下节目的互动参与方式。 |
[王瑾]好的。大家好,我是王瑾。今天我们的节目,正在通过江苏新闻频道、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苏南地区FM95.3、苏北地区FM91.2、荔枝新闻、我苏客户端、大蓝鲸客户端、中国江苏网、交汇点客户端、江苏新闻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江苏12345微信公众号同步为您进行直播。各位您有关于优化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促进质量提升、保障食品安全、深化消费维权等方面的问题或者是诉求,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您还可以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您有什么问题或者困惑,我们帮您现场提问! |
[王南]好,谢谢王瑾,希望关注我们节目的朋友赶快参与到互动中来。 最近,盐城市阜宁县羊寨镇居民汤乃众向政风热线反映:他是二级重残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每月可以领取重残人员生活补贴820元。但是,这笔补贴却一直没能正常发放,原因是他的名下有一家公司,而他本人却毫不知情。一起来看详细报道: |
[VCR1:个人名下多出个公司 撤销营业执照为何这么难?] |
[王南]我们来连线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任春建,您好。 |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任春建]主持人好。 |
[王南]这张营业执照是2015年7月份注册成功,当时负责审核工作的究竟是属地市场监管局还是行政审批局?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现在的留档资料到底是在市场监管局,还是说目前的行政审批局(数据局),到底在哪个部门?现在能不能调查清楚? |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任春建]刚才听众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办照相对容易的问题,从2014年开始,我们国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王南]任总,2015年就这个事情谈当时的情况,2015年就是这张营业执照当时是在哪个部门审核的? |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任春建]应该是在原港闸区市场监管局。 |
[王南]目前留存的档案材料? |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任春建]两局合并,现在在崇川区市场监管局。 |
[王南]这个时间怎么拖这么长?类似汤师傅的情况怎么处理? |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任春建]是撤销相对比较“难”的问题,市场主体的撤销登记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国家总局规定的撤销流程也保证了调查和公示等环节,根据视频刚才反映的时间来看,还在法定时间内。撤销登记涉及到两个部门,由原行政审批局负责申请人的受理,我们市场监管局负责调查核实,并将情况反馈给审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今年2月9日反映的,我们接到之后立即与汤师傅联系,其表示人在外地,不便来南通,因为这种情况通过该公司在登记信息中预留的电话号码,也无法查询到,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性,我们未要求其进行笔迹鉴定,而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此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的法定期限是45日,3月13日我局将调查的情况发函给审批局,做出建议撤销的决定。根据规定,在三个月内完成调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三个月。 |
[王南]汤师傅这个事情是复杂还是简单呢? |
[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任春建]我们能感同身受,下线后会立即主动和数据局对接,确认一下具体的进展情况,争取早日撤销登记,第一时间反馈给申请人。 |
[王南]谢谢任总。当事人汤师傅一直很疑惑,当时一张身份证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了如今已经查实是符合撤销条件,先是市场监管部门公示45天,请薛局长回应一下。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薛 强]这是一个事实,上市制度改革在市场准入门槛上面降的比较低,凭身份证还有一些其他可以做的材料,可以申请注册登记,这个确实极大的方便了我们投资创业。但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现在冒名登记的情况屡见不鲜,在全国都是这样的情况。汤先生这个问题,刚才也讲到了情况并不复杂,我们会后要抓紧督办,争取让汤先生的损失尽量降到最低。 |
[王南]汤师傅是一个个案,类似的被冒名注册申请公司的事件不少见,类似这样的情况,如果查实了是被冒用的,有没有快速处理方法呢?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薛 强]程序并不复杂,就是调查,因为注册的时候是0.5天就可以注册了,按照国家的要求,江苏的营商环境是非常好的,但要注销,因为市场主体申请下来之后要发生一些民事关系,关系人看看有没有利益纠葛,汤先生这个问题很简单,并不复杂,我想我们要抓紧把这个事情办好,让他早日能享受到政策补助。至于撤销登记的相关规定,你刚才讲的时间上面,我想请注册登记指导处的陈幸忠处长作详细的解答。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指导处处长 陈幸忠]主持人好,我来补充回答相关的情况,首先我想澄清一下,仅凭一张身份证就可以登记,这是一个误解,以公司为例,我们办理经营主体登记,需要我们提供申请书、公司的章程、股东的相关信息,股东的相关信息自然人就是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人还需要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是全国统一的,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进行的是形式审查,主要提高效率。我们审查了以后,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就做出登记的决定,申请人要对这个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我们在办理过程中也不是都需要投资者自己去办,也可以授权委托代办人员去办。 |
[王南]不一定要当事人到场。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指导处处长 陈幸忠]对。 |
[王南]还是有漏洞。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指导处处长 陈幸忠]这就可能给了一些空间。 |
[王南]我们要思考一下如何把这个漏洞堵上,避免今后这种事情再发生。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指导处处长 陈幸忠]我们正在执行2022年3月1号起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后面补充的实施细则,这里面要求全面实施登记注册实名验证制度,实名验证了以后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从源头上降低冒名登记的风险,是这么一个情况。 |
[王南]这个后期我们逐渐发现这个问题了,比如说类似的情况,之所以汤师傅质疑的是说如果一个简单的事情,我们是不是可以不必要一定要等到45天+60天,如果是负责的情况可以延长,但简单的情况是不是有可以缩短的空间?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指导处处长 陈幸忠]在调查的过程中虽然规定了三个月的最长时限,主要是保护有关的经营主体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是说每个案件都需要三个月,比如汤先生遇到的这个情况,事实比较清楚,证据比较确凿,不需要三个月的时间。登记机关也要站在申请人的角度去考虑,尽可能提高办事效率,特别在过程当中也会遇到有关的经营主体,或者说相关人员不配合,无法联系,在这种方面,也赋予了我们登记机关可以将有关经营主体登记的时间、登记的事项,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是45天,在公示期间如果说有关的经营主体和利害关系人不提异议的话,登记机关就可以进行撤销登记。对这种我们无法联系、不配合给予的救济途径,也提高我们的办事效率。 |
[王南]说到底还是要提高办事效率,谢谢您。 |
[王南]重残人员本来就是社会弱势群众,希望南通市相关部门能够加快流程,尽快帮助汤师傅把早应该发放到位的残疾人生活补助申请下来,缓解生活困难。对于冒名办理营业执照,希望能够全面排查和梳理相关问题,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出现,这样会给老百姓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接下来我们看看现场互动情况。 |
[王瑾]大家好,今天走进政风热线的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我们节目进行到此刻,针对冒名被注册的问题,来听一听政风观察员的观点。 |
[政风观察员 邱建新]这个视频反映出两个问题,一个是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由于没有很好的核查,导致企业注册本身成了零门槛,就为不法分子钻空子。另外一个是相关职能部门以所谓的程序来延迟了撤销时期,造成了利益人的损失,相关职能部门一个方面要扛起责任,积极作为,从源头上防止漏洞的出现,另外一个方面当出现问题之后,纠错要快、及时,以此实现便民,主持人。 |
[王瑾]非常感谢邱老师的现场点评。我们来看看荔枝新闻的互动情况,此刻看到有9054位朋友给我们点赞,还有很多朋友给我们留言,有朋友说身份证信息泄露,对你我每个人来说都不是小事,看到记者的调查真是感到很揪心,现在科技手段如此发达,应该堵住漏洞,切实保证大家的个人信息安全。还有朋友说维护市场秩序,一方面是要保护合法,另外一方面是要打击违法,虚假登记严重侵害了群众权益,让伤残人员这样的困难群体由此无法领取生活保障,实在是不应该的,希望主管部门应该立即查处,严加惩戒,同时建立更加便捷的救济方法。我们期待更多的朋友参与。 接下来继续面对群众的诉求,来接听现场听众的电话,工作人员提醒我是广东惠州的唐先生,唐先生您好。 |
[电话连线1:网购品牌电动车电瓶“货不对板” 售后服务如何保障?] |
[唐先生]主持人您好,2023年6月,我在台铃电动车的拼多多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辆台铃领跑400电动摩托车。车辆合格证上显示,这款电摩配置电瓶是天能品牌。骑了几个月之后,发现这辆车的续航里程越来越短,我反映给旗舰店客服,对方让我自己去天能电源的线下检测点检测性能。谁知道一查竟然发现,电瓶是“超威”品牌,与合格证上的“天能”品牌“货不对板”。目前,旗舰店客服只提供了联系方式让我自己去线下检测点更换,但检测点说应该找销售的商家,导致售后服务无法进行下去。 我打了广东惠州当地的12315热线,他们让我到台铃电动车的厂家所在地江苏那边去投诉,这个品牌是江苏无锡那边生产的,我就打给无锡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王瑾]目前有回应吗? |
[唐先生]还没有回应。 |
[王瑾]今天现场跟您连线就到这儿,现场帮你问问这个问题。 |
[唐先生]我就想问一下网购的品牌售后怎么这么难。 |
[王瑾]好,我们现场沟通到这儿。唐先生是网购了一台台铃电动车,但配置的电瓶与合格证“货不对板”,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障?这个问题哪位现场回应? |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居 上]根据刚才唐先生所反映的,他拿到实际配置的电瓶和合格证上不相符,这明显侵犯了唐先生的合法权益。我们在产品质量法当中确实有明确规定,就是说产品的标识应当是真实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销售者是要承担退、换、修的责任,如果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话还要有损害赔偿责任,就这个案件来说,台铃这个旗舰店他是应当先行来承担退换的责任,如果后期发现是生产厂家或者是供货商的问题,应该由台铃旗舰店之后向生产厂家或者是供货商进行追偿,这是一个正常的途径。但是我们刚刚看到的,唐先生目前是自行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也向生产所在地的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之后我们立即和无锡监管部门联系,来了解这个案件目前投诉的处理进度,是不是在处理当中,还是已经办结的状态,确实是生产厂家的问题,我们肯定依法处理。 |
[王瑾]希望省局方面能够跟无锡方面对接,就这个问题上给出一个明确的解决方案。 现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让我们的消费模式有了巨大的变化,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哪些措施为网络端消费者保驾护航,尤其是针对购买大件商品的消费者? |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居 上]我们首先还是要加强包括片中所提到的,大家热购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它的配件等等,这些热销的产品,要对它进行更多的质量抽查工作,还要加大抽查的比例,包括频次。对于我们在工作当中所发现的这些不合格的产品问题,我们会要求平台立即的下架处理,并且还要追根溯源,要找到生产源头。此外我们还会和相关省份来进行更好的联动,包括我们在案件信息的沟通,包括在上下游的溯源,包括我们在异地的联合执法等方面,我们还会有更多更有效的措施。 另一方面就像您刚才提到的,这些大件大宗商品,也要开展专项的网络市场监管行动,要加强日常的监测,对于像侵权的行为,包括虚假宣传的行为,和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都要予以严厉的打击,并且我们也要把我们现在在线投诉、在线处理纠纷的系统,还要进行深化的推进,让更多的企业来进行使用,这样也能够让更多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更好的来保障网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王瑾]谢谢您的现场回应,非常全面了,在源头要加强监管,一旦发现问题,我们的后续监管服务也要跟得上。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守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在这里也是期待市场监管部门能够进一步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净化网络市场的经营环境。 好的,各位,我们的互动就先到这儿。 |
[王南]您正在收看收听的是《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节目,今天上线的部门是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们继续关注群众诉求:最近,南京市民常先生向我们反映,他所在小区的充电桩存在“多收费”的问题--电费明明是按照充电功率大小分段计费的,可是充电桩企业却按照最高功率来收费。 |
[VCR3:消费者质疑充电桩收费:分段定价,却按最高标准收费?] |
[王南]您正在收看收听的是《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节目,今天上线的部门是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们继续关注群众诉求:最近,南京市民常先生向我们反映,他所在小区的充电桩存在“多收费”的问题--电费明明是按照充电功率大小分段计费的,可是充电桩企业却按照最高功率来收费。 |
[VCR3:消费者质疑充电桩收费:分段定价,却按最高标准收费?] |
[王南]好,现在我们来连线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施冬咏。对于这种采用最高功率来收费的方式,目前市场监管部门的看法是:公示了,不违规。但公示了就一定合理合法吗?您看这个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施冬咏]常先生的投诉主要涉及到电动车充电桩充电计价的问题,根据南京发改委的规定,充电价格包含电价和服务费用两个部分,必须明码标价,让用户明明白白的消费,目前南京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充电时长来计费,一种是按充电时长和充电功率来计费,而闪开是采用的第二种。从刚才收听的常先生反映的情况来看,闪开来电涉嫌违反明码标价的情形,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将了解详细的情况,并且进行督办,如果查证确属违法将依法处理。 |
[王南]是否涉及霸王条款?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施冬咏]对,霸王条款是不公平合同条款的统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使用合同格式条款的,不应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的免除或减轻责任,而加重消费者的责任,但凡有这种违法内容的格式条款,我们都称为霸王条款。对于霸王条款,我在这里也提醒广大的消费者,一是要擦亮眼睛,仔细核查合同,遇到霸王条款坚决的拒绝。第二如果发现经营者提供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相关的行政机关举报。 |
[王南]就这个案例来说,它的霸王条款体现在什么地方?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施冬咏]规定了五种按功率来计费的价格,但实际收费没有按照自己规定的价格来收,都是按照一个高功率来收,这个条款肯定是霸王条款。 |
[王南]类似这样的问题,比如说电动车充电的问题,可能不仅仅是这一种情况,对这个我们接下来有没有一个在一类问题上能采取措施?有没有引起我们的关注? |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施冬咏]现在市场监管部门也在根据发改的要求,把这种计费方式过渡到按照实际充电量来计费,避免这种霸王条款的再出现。 |
[王南]谢谢,关于这个问题,还想听一听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的意见,再给我们进行一个分析。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 周书进]对于这个事情,尽管说咱们讲每次电动自行车充电花费虽小,但是关系到千家万户,这个事是大事。我们省局也非常重视,去年8月会同省发改委、住建、消防和电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对于充电相关的一些价格文件,规定了目前所允许的几种收费方式,就目前来看,江苏省内主要存在两种收费方式是允许的,一个是按照实际流量计费,第二种是按照充电时长加充电功率来进行收费,其中刚才说的第二种也是南京局他们介绍的,第二种就是VCR视频中这个企业所采取的方式,第二种是属于过渡期的一个收费方式。无论是刚才视频中介绍的,还是南京市局同事反映的情况,我们说这家企业在这次收费过程中存在两个比较明显的问题,一是它的明码标价不规范,今天节目以后会和南京市,包括辖区局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第二个问题主要反映在,尽管说充电时长+充电功率这种收费方式是允许的,但是按照最高功率计费这种计算方式是不合理的,也是在咱们这次节目过后,我们会督促南京市局对个案进行深入的调查,如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
[王南]你看这家企业所有向上申报的、公示的都是合理合规的,就在收费过程中就是一意孤行,任性而为,这个是不是也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 周书进]对,充电收费包括两个,一个是电费,一个是服务费。 |
[王南]这个里面没有服务费这一款项是吗?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 周书进]允许的收费就包括两块,电价+服务费,按照这个收费方式,按照小时算,把服务费和电费混在一起。 |
[王南]为什么服务费不能直接说出来呢?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 周书进]您问的这个问题非常好,为什么呢?我们看到这里不是分的很清楚,所以利用这种模糊的价格定价,使得消费者在有些时间可能会被误导,如果说能把电费明确的用电量标识出来,也是我们和发改等部门极力推动的工作,因为集中供电时间没几年,很多价格收费,无论从管理还是运行来说,都在逐渐规范的过程,所以我们是充电时长+充电功率是过渡时期允许的政策,最终目的是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明确的是电费就是电费,服务费就是服务费,这样群众在充电的时候会更加顺心。 |
[王南]就是要明明白白消费,从这家企业来看,已经允许他收服务费了,但是他依然不敢标出服务费,不知道他的顾虑在什么地方,我们后期还要详细调研一下,我们的记者还要详细调查一下,这一方面我们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去做。 我们继续关注群众诉求:在上海工作的薛先生反映,当他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时,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号已经被别人注册了,导致自己无法登陆相关系统。我们来了解一下。 |
[VCR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身份信息被盗用 怎么办?] |
[王南]薛先生现在已经不放心了,这个问题谁来回应下?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戴 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由市场监管部门建设的信息归集和公示平台,现在这个平台是社会公众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的重要窗口,也是政府各部门联动开展信用监管的重要平台。刚才这个短片里展示出来的两个页面,实际上是两个平台,一个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建设的,一个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要求建设的,这两个平台都是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的组成部分,这两个平台功能不一样,所以采取的安全认证措施也不一样,市场监管总局建设的公示系统主要提供全国所有经营主体的公示信息查询,它是一个查询平台,江苏频道是一个工作平台,主要是供江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报年度工作报告和年报信息,同时也兼具对江苏企业的公示查询功能。江苏频道如果只是查询信息可以不经过注册,但如果通过这个系统来申报企业的年度报告和年报信息,安全认证要求是比较高的。 |
[王南]查询不需要身份证?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戴 敏]不需要,如果填报信息安全要求比较高。 |
[王南]国家网查询需要身份证?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戴 敏]国家网是用身份证注册了以后可以查询的多一点,如果不注册也可以查,但查的比较少。 |
[王南]是不是所有的信息?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戴 敏]都会同步到北京系统里面去。 |
[王南]江苏的网不存在这个bug?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戴 敏]不存在。 |
[王南]省局能帮他做什么呢?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戴 敏]针对薛先生反映的问题,我们立即向总局反映这个问题,共同推动这个事情尽快解决。 |
[王南]针对我的身份证已经被注册了,不是一个人的话,有没有集中处理的途径?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戴 敏]我们尽快跟总局沟通这个事,建议总局在后一步网络改版中间把这个bug消除掉。 |
[王南]如果有这个问题的群众,是跟谁联系呢?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戴 敏]直接和总局联系。 |
[王南]已经有困难了。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戴 敏]有困难我们帮他解决。 |
[王南]谢谢您。如果说这个系统既不验证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也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找回的功能,这其实反而是便利了盗用身份信息者,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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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南]接下来我们来看看现场互动参与情况。 |
[王瑾]好的,今天走进我们演播室的部门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位此刻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同时可以扫码二维码进入直播室。 我们来听听政风观察员邱建新的看法。 |
[政风观察员 邱建新]主持人好,在数字化时代,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这背后就涉及到政府数字能力建设问题,要从几个方面进行突破,首先数据的采集要真实,数据的真实是整个数字化时代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数据真实这样一个逻辑前提,一切都是空谈。第二个方面就是在于数字发生错误之后,要纠错方便、要快捷,如果一旦发现身份认证信息和手机验证信息不匹配,就要及时纠错。第三个方面作为政府来讲要打破信息孤岛,突破信息孤岛,打破信息隔离,在这个过程中实现信息共享,在数据采集、数据纠错、数据服务方面,更好的做到利民便民,只有这样才能让数字化实现真正以民为本的目的。 |
[王瑾]谢谢邱老师的点评。我们来看看荔枝新闻的互动情况,此刻看到有36932位朋友给我们点赞。有朋友留言说充电桩这事虽小,但是市场公平事大,希望有合理收费的方法来平衡双方的利益。还有朋友留言说个人信息被盗用,本人却无法找回,系统漏洞可以从底层上面去纠正,但是相关部门办事思维需要系统化的优化升级,这样才能够真正避免这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
[王瑾]我们此刻继续面对群众诉求,我们来接听现场电话,工作人员提醒我是南京市民张先生,张先生您好。 |
[电话连线2:自媒体发布探店信息 要标注广告标记吗?] |
[张先生]主持人您好,我是个人做自媒体的,有时会发布一些探店等信息,听说现在国家规定要标注广告标记,我想问一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哪些内容要标广告标记?如果不标的话,会不会被处罚? |
[王南]我们和这位张先生先沟通到这儿,首先给他点一个赞,他挺有法律意识的。 近年来,达人探店、达人种草等各类互联网分享行为在网上引流效果显著,自媒体在发布内容时,怎么判断什么样的情况下属于广告?什么情况又是广告呢?这个问题哪位现场回应?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处长 赵荣霞]随着自媒体传播力的不断增强,广告主自己或者委托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新媒体投放广告的情况越来越多,达人探店、种草等情况也时有发生,如果媒体人接受了委托,向不特定的人群发放了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这种行为就会构成广告行为。反过来说如果是一个自媒体的信息构成广告有两个要件,一个是推销了相关的商品或者服务,第二个是接受了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如果这两者同时具备,这个行为包括这个信息就构成了广告。 |
[王瑾]我们两个判断,第一是他在推销商品,另外他接受了委托或者说收取了费用,就可以判断它是广告,是这样吗?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处长 赵荣霞]是的。 |
[王瑾]在传统媒体时代,纸媒、电视等发布的内容,用户很容易辨认哪些是广告。在新媒体时代,广告内容和非广告内容的界限,有的时候看上去很模糊。如果没有特别的提示,很容易会混淆。如果自媒体不标注广告的话,但他发布的是广告,他会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吗?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处长 赵荣霞]主持人讲的这个问题非常好,在互联网时代,特别是新媒体的媒介上面,广告的内容和非广告的内容融合度非常高,它的信息边界越来越模糊,如果是不标注广告的话,对一般消费者来说容易产生混淆,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等等,都对互联网广告的显著性标记广告做了明确的规定,而且对应该标注广告而不标注的行为,明确了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可以处以十万以下的罚款等等。近年来我们也加强了对新媒体广告,包括种草,包括达人探店、直播等等监管力度,已经有很多应该标注广告而没有标注的案件处罚了很多件。在这边也提醒广大的新媒体人,在自己的新媒体号发送具有商业推广价值信息的时候,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是构成广告的,要显著标明广告的标记,要确保发布的内容真实合法,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保证自己的行为不被监管部门处罚。 |
[王瑾]作为自媒体人在发布探店这样具有商业推广性质信息的时候,应该遵守相关规定,明确标明广告标记。 好的,各位,现场互动就先到这儿。 |
[王南]您正在收看的是《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节目,今天走进直播室的部门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鲜灯”是通过让灯光颜色或色温更偏向某种特定食材需要的颜色来吸引顾客,给食材做“美颜”。比如说红色灯让鲜肉看起来红润多汁,虽然食品更诱人,但是容易让消费者受迷惑,购买时的“美丽外表”一拿回家就变了样!为了避免“生鲜灯”误导消费者,去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规出台五个月以来,成效如何?我们来看看记者在南京、镇江两地的走访: |
[VCR6:“生鲜灯”禁令出台5个月 成效如何?】] |
[王南]红色的灯不让用了,就用粉色的灯,而且江宁区相关的工作人员说执法起来有困难,是不是真的在执法的时候遇到了问题,我们听听相关处室负责人的意见。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薛维宇]主持人好,我是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处的薛维宇。明确规律农贸市场在销售生鲜农产品的时候,不得使用照明等设施改变农产品本身的颜色、光泽等感官认知,来误导消费者。这一条说的很明确,只要农贸市场里面如果销售生鲜农产品,只要照明改变颜色都是不符合规定的,从刚才的片子里面来看我认为不符合规定。 |
[王南]没有存在空白的问题。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薛维宇]对,如果照明以后让消费者从感官上认为颜色改变了,就是误导消费者。 |
[王南]这个需要严加查处。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薛维宇]在国家相关规定出台之前,我们前期就做了大量的宣贯、培训、指导、部署,实施以后也进行了明察暗访和处罚,从刚才的短片中看到还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还是要加强监管,防止反弹回潮。 |
[王南]市场是不是要督促?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 薛维宇]作为集中销售平台企业,要督促市场的经营者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他有这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
[王南]还是要和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多督促,严格执法到位。 希望相关的行业标准更严格,也更严格的落实,让生鲜灯无法擦边。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直播活动进入尾声了,我们请薛局长谈谈今天参加直播的感受。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薛 强]主持人,今天我和几位处长来到政风热线节目,经过现场的交流互动,我感触很深,我深刻的感受到广大市民朋友对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关切,市场监管部门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可谓点多线长面广,我们要不断地强化服务群众的这种意识和本领,多位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今天节目后我想有这么几件事要抓紧办理,第一就是节目中间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我们要逐个的来调查核实,梳理分办,确保给大家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第二就是要举一反三,从机制上、从源头上来防范和杜绝同类事情的再次发生。第三就是要运用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这样一个工作方法,聚焦群众的关切,把我们一类事分离疏解成更多的一件事,同时从个案出发,推动我们办好一件事转变为解决一类事,实现从一类事到一件事再到一类事的这样一个螺旋式上升。 最后再次感谢政风热线节目,谢谢热心的朋友。 |
[王南]谢谢薛局长。今天上午的直播就到这儿了,关于本次直播的相关内容,您还可以关注明晚8点江苏新闻频道播出的《政风热线》节目。如果您有任何投诉或建议,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给我们留言,我们会把这些问题一一反映给相关部门,我们将持续为您服务。为大家做个预告,4月23号,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将走进政风热线,期待您的参与和关注,传达诉求,监督政务,政风热线,我们下期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