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南]传达诉求,监督政务,欢迎收看收听《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我是王南。今天“我来帮你问厅长”的上线部门是江苏省司法厅,上线嘉宾是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欢迎您。
[王南]传达诉求,监督政务,欢迎收看收听《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我是王南。今天“我来帮你问厅长”的上线部门是江苏省司法厅,上线嘉宾是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亦军。欢迎您。
[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亦军]好,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王南]江苏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翟洁君。欢迎您。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 翟洁君]主持人好,各位观众好。
[王南]欢迎两位。 一起来到现场的还有省司法厅相关职能处室的相关负责同志。今天,全省13个设区市司法局的相关负责人也都同步在线,实时回应群众诉求,答疑解惑;各县(市、区)司法局的相关负责同志也都同步观看,实时关注群众诉求,及时跟进解决实际问题。首先,请王瑾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们节目的互动参与方式。
[王瑾]好的。大家好,我是王瑾。今天我们的节目,正通过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苏南地区FM95.3、荔枝新闻、我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交汇点客户端、江苏新闻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江苏12345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直播。您有任何关于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公证、寻找律师、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方面有问题或建议,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你有什么问题或者困惑,我们帮你问!
[王南]好的,谢谢王瑾。希望关注我们节目的朋友赶快参与到直播中来。
[VCR1:记者走访: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实施3年 群众感知度如何?]
[王南]为在农村宣传法治教育、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依法治理,2020年7月,江苏省司法厅在《关于在全省农村培育“法律明白人”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22年底,实现“法律明白人”连网成片、以点带面,覆盖所有基层治理网格,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农村法治带头人队伍,更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工作实施近3年,群众感知度如何?来看记者在南京和南通两地的实地走访。
[王南]早在2020年9月28日,省司法厅走进政风热线直播 活动中,我们就报道了“法律明白人”的情况,当时个别社区的“法律明白人”自己都弄不清楚自己的身份,自己也不明白。经过三年的培训工作,三年的培育工作,我们看到今年“法律明白人”首先自己已经明白了,因为已经做了大量的培训,并且发证、登记造册,做了一系列工作,我们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和三年前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我们想请张厅长给我们再具体的分析一下,就是我们现在发现的这样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一头供给方,我们援助方已经建设起来了,但是另外一头的需求方并不知晓,卡在什么地方呢?
[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亦军]好的,我也特别感谢政风热线栏目持续关注我们“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工作。2年前那个采访,我也至今记忆犹新。我们当时刚刚开始推进这个“法律明白人”的建设工程,遴选出来的同志虽然他们原来是优秀的村居干部、教师、企业经营者,但是对于很多的法律问题,他们确实自己也不大明白。怎么样带领群众很好的解决权益保护的问题、法治宣传的问题,该做些什么工作,也不是特别明白。所以经过这几年的努力,目前我们全省的“法律明白人”遴选和培育,人数已经达到了21万,初步在基层的综合网络上形成了每个网格一个人的格局。
[王南]可以覆盖到了。
[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亦军]是的,有的已经达到一个网格2个人。从这个意义来讲,通过我们小片中反映的做法,我们通过印制资料、开办网校、各种培训,推进实践活动,初步解决了“法律明白人”自己先明白的工作。片中指出的群众感知度不高的问题,我们也在工作中进行了思考和反思。我认为这个采访很准确的指出了我们当下工作存在的症结和问题,就是“法律明白人”这支队伍的建设,不光是要选好,要培育,让他们在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很好的发挥作用。我们不乏一些佼佼者,启东一个优秀的“法律明白人”,2021年还当选了全国年度法治人物,他们在学习中也很快的成长。胜任多重角色,让群众逐步了解。但是对面广量大的“法律明白人”来说,后续这也是我们工作的难点和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王南]还有很多规范的问题,比如公示,有的时间很短,我们要促进群众知晓度的方面,一定是做不到的。这个是不是要有一些规范性的做法,就是接下来我们提高社区居民的知晓度,让“法律明白人”真正发挥作用,我们的抓手是什么?今年是不是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得有一些促动。
[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亦军]下一步我们也有一些工作的考虑,围绕他们工作的规则,国家层面多部委有一个工作文件,是我们执行中的一个重要依据。从整体工作想,我们还是把握这样几个重点。一个是要加大社会面的宣传工作,像刚刚片中所讲的,我们努力的争取在日常加大对于“法律明白人”的宣传、公示、执牌上岗,让群众能够比较容易的认识、了解和熟悉他们。除此之外,我们也希望“法律明白人”能够很好的发挥自己在学法用法上的带头作用,让大家能够信任他,愿意受他的影响,这是一个方面。第二,我们也要创造条件,更好的促进“法律明白人”的职务履行,因为“法律明白人”承担着多种角色,他们立足于群众当中,既是政策法律的宣传员,又是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也是社情民意的传递员。担任着多种的角色,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管理部门也要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利用在身边靠得近、面对面的优势,多参与,送法下乡,基层法律建设,纠纷的调解处理等等,通过这些工作,让群众更进一步的知道他的作用。第三,我们还是要创造条件,不断的提升“法律明白人”的学习和能力提高,用我们高水平的工作赢得群众的信赖。 这是我们下一步的一些初步工作考虑。
[王南]让我们“法律明白人”在接下来的具体工作中动起来,获得群众的知晓和信任、接受。好的,谢谢张厅长。根据《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培养目标:到2025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村民小组全覆盖的目标。我想,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不能单单停留在文件中、台账上、数字上,更重要的是走进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中,在“最后一公里”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好的,接下来把时间交给王瑾,看看互动参与情况。
[王瑾]好的,《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我是王瑾。今天走进直播室的部门是江苏省司法厅,您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目前已经有 32765 位朋友在荔枝新闻互动区点赞。有朋友留言说“我这样的普通人有时候确实很需要法律上的帮助,为这样的实惠政策点赞。这位网友说,“法律明白人”出发点是好的,但是离我们老百姓总觉得是有点距离的。小问题不想麻烦人家,大问题又不能解决,感觉有点尴尬,希望这个工作有更好的推进 ”,期待更多朋友的参与。 下面我们来接听大家的热线电话,工作人员提醒是如皋的听众。您好。 您的问题有没有和司法部门联系过?
[王女士]我是网上咨询的,没有得到答复。
[王瑾]好的,我们跟如皋的听众王女士现场沟通到这里,我们马上帮她提问。 这位朋友的问题是异地就医报销费用手续能否简化的问题,这个情况必须要提供居住证明吗?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 汪立生]王女士提的这个问题,我们在制度设计,包括一些推进的工作中已经有所考虑,这有一个信息非常准,就是最近几年我们全国正在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还有一个信息,王女士掌握的相对滞后一点,这个异地就医备案,需要提供居住证的事儿,其实我们省从前年开始,就已经不再需要提供这个证明了,当然不是取消,而是改为一个承诺的方式,来实现对相关事实的肯定,这样就大大减轻了办理相关手续的流程,方便了当事人办理相关的服务。
[王瑾]好的,现在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我们取消了很多的烦琐手续,我们已经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我们也很关心,什么是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这个范围有哪些?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 汪立生]我可以形象的说明一下,就是这个申请人到我们政府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等行政事项的时候,按照规定是要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的,现在我们通过一个承诺的方式,也就是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承诺,我符合这个相关的条件,作出这个承诺以后,行政机关可以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这个相关的证明,直接给他办理相关的手续,这就是我们证明事项高职承诺制的基本内容。
[王瑾]承诺人要对自己承诺的内容负责任。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 汪立生]对,要对承诺的后果负责,确保承诺是真实的。
[王瑾]我们怎么通过这个方式办理事项呢? 怎么操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 汪立生]首先要了解一下哪些事项是可以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不是所有的事项都可以办,我们省里面,近两年一共是推出了两批次的清单,总共是101项可以适用,各个市在这个基础上也制订了自己的清单,统计下来有199项,我们现在全省有300项的行政证明事项可以通过承诺制办理,包括王女士提到的异地就医备案,也是我们已经列入了省一级清单的第二批里面。所以说,这是一个范围,大家要看。这两年因为实施效果比较好,所以近期我们司法厅也在推动各地各部门,做进一步的调研论证,准备扩大清单,让大家在办理的时候能够有更大范围的便利。 怎么办这个事儿,以前我们有证明事项的时候,要提交证明材料的时候,很多是要到大厅办的,要跑腿,现在以后不要提交材料了,有很多我们是通过网上,或者是直接办理,你只要注册一个承诺就可以了,现在是大大便利了当时人办理业务。
[王瑾]听您的介绍,我们有了更直观的了解,是不是每个设区市办理的范围是不一致的?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 汪立生]省里面的清单是全省统一适用的,13个市都要按照这个来。各个市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一步的扩大便利的范围,可以在省清单基础之上增加一些清单,让老百姓享受更多的实惠。
[王瑾]可以做加法。谢谢您的现场回应,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一方面节省了时间,提高了行政效率,也便利了老百姓,我们的互动就到这里,谢谢。
[王南]好的,欢迎回来,继续《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今天上线的部门是江苏省司法厅。 观众王女士向《政风热线》反映,此前她委托一位律师代理自己的一桩诉讼,可是在此过程律师的表现非常不称职,事后,她向南京司法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却一直没得到明确的处理意见。
[VCR2:律师未尽职 委托人权益如何保障?]
[王南]好的,欢迎回来,继续《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今天上线的部门是江苏省司法厅。 观众王女士向《政风热线》反映,此前她委托一位律师代理自己的一桩诉讼,可是在此过程律师的表现非常不称职,事后,她向南京司法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却一直没得到明确的处理意见。
[王南]我们现在来联线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大海。 您好。 我们看到南京市司法局和江宁司法部门,给出的是一个完全不一样的结论,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的?我们调查的结果是什么?
[南京市司法局局长 李大海]这个投诉,当时江宁司法局是第一时间组织人做了回复,同时江宁司法局也给我们市局打了一个报告,我们收到这个报告以后,一个是跟双方当事人投诉人进行了详细了解,也和代理律师、代理律所也做了了解,也和诉讼法院进行了沟通,进行了调查举证核实,客观的讲,这个代理过程中,代理手续确实是存在瑕疵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这个律师还构不成行政处罚。
[王南]您在这里方便说一下,比如说有什么样的瑕疵,什么样是不构成的,如果什么样会是构成的? 能不能说的详细一点。
[南京市司法局局长 李大海]这个代理手续里面,通过一审法院,也向中院提出了上诉,包括上诉状都是有的,缺乏律师证的复印件和律所的出庭函,这方面是有瑕疵的。第二个,这个手续有遗漏造成案件没有开庭,说明工作中有瑕疵,按照目前的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还不构成对律师进行行政处罚。
[王南]比如说我们当事人陈述的也是有道理的,比如说没有尽责,律师未尽责。怎么来界定这么一个概念呢? 的确造成了我们当事人的损失。
[南京市司法局局长 李大海]接到投诉以后,我们和中院进行了沟通,这名律师,据我们了解的情况,也和中院的法官联系了多次,因为这个上诉案件一个是开庭审理,一个是书面审理,这个案子是书面审理的。
[王南]这个怎么界定呢?会不会不开庭,大家就觉得没有公开,这个里面有没有瑕疵,就是怎么证明我们这个律师没有尽责的行为?
[南京市司法局局长 李大海]这个客观讲是存在问题的,有瑕疵的,这一点是肯定的。 但是这个代理过程中有瑕疵的话,不是说必须要进行行政处罚,是否构成行政处罚,要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我们根据法律,构成了就进行行政处罚,当然还有其他的措施,来对这名律师进行相应的处理。
[王南]有什么措施呢?
[南京市司法局局长 李大海]比如说警示约谈,我们可以请主管局,对律师事务所,还有律师本人,进行批评教育,要让他认识到,你既然代理这个案件,要依法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南]我们这些工作都做了吗?
[南京市司法局局长 李大海]江宁局已经对这名律师进行了批评教育。后面如果这名投诉人还有觉得我们处理不到位的地方,或者自己认为有什么损失的,我们也可以通过律师协会,或者是律所,约请投诉人和代理律师,进行调解和和解。
[王南]您说的这个瑕疵具体是什么?可以明确一下吗?
[南京市司法局局长 李大海]就是代理手续方面,缺少律师证和出庭函。从和法院沟通的情况看,没有提交。
[王南]这个沟通没有到位,算不算不尽责呢?
[南京市司法局局长 李大海]应该讲没有完全履职到位。
[王南]我们这边作出了结论以后,为什么要等当事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询问,也给不出一个结果呢?
[南京市司法局局长 李大海]我们后面,第一市局本身会进一步约谈,对他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我们会跟投诉人,跟代理律师,可以把他们进行协调沟通,争取让投诉人就这个事情有一个满意的结果。
[王南]您觉得这里面主要是手续不全的问题,还是沟通的问题?
[南京市司法局局长 李大海]手续是不完整的。
[王南]后期我们当事人有没有一个救济的途径,因为她的确是在这个事件里面,受到了损失,您可以给他什么建议呢?
[南京市司法局局长 李大海]我们也和法院进行了沟通,手续的不完整,不会造成案件判决结果的影响,案件判决结果,一审审了,二审法院也依法进行了判决,就是当事人如果对这个律师手续不完整,履职没有完全到位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律师协会,或者律所,双方坐下来进行交流沟通,如果不能达成和解和调解,可以根据他们的合同,向法院起诉,如果有什么需求的话。
[王南]好的谢谢您。
[南京市司法局局长 李大海]谢谢主持人。
[王南]具体的事项,可能中间有很多细节没有办法再还原了,总之,我们南京市司法局的李大海局长,已经认定周律师的行为是有瑕疵的,而这个瑕疵又不构成行政处罚的度,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当事人确实是已经受到了权益上的损失,我们想听听省司法厅的相关负责同志,能不能给我们再说的明白一点,因为我们发现法律上,我们确实没有办法做到十分的明白。哪位给我们回应一下。
[律师工作处副处长 张 玮]主持人好。我是律师工作处副处长 张 玮。
[王南]您看一下这个事情,我们律师有没有尽责?在这种未尽责到没发行政处罚之间,那算什么?
[律师工作处副处长 张 玮]是这样的,按照规定律师在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后,应当按照委托代理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尽职尽责地向委托人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但是实践过程中,我们也收到过相关的投诉,对律师不尽责代理的问题,也有查证属实以后作出处理的。目前我们看到律师不尽职代理的主要形式,包括拒绝辩护代理,包括出庭,包括不按照法律服务协议的规定,提供一些服务,包括不及时的提起诉讼、上诉,没有及时的帮助调查取证,保全相关的证据,等等,表现形式很多。也包括因重大过失疏漏,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给当事人造成重大的损失损害,更有甚者,利用法律服务的便利,损害了委托人的权益事项的发生。如果律师违反了上述的规定,有三个方面的救济途径。也是确实违法违规以后应当承担的责任。一个是民事法律责任,如果律师因为违法违规执业,给自己的委托人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这是民事责任的问题。第二个是纪律惩戒的责任,如果说律师违规执业情节上符合目前的相关规定,律师协会可以依据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对他进行行业纪律处分,也可以要求律师,责令他参加专门的职业培训。第三个方面,行政处罚的责任,如果律师违法执业,当然依据我们的律师法规定,可以由司法行政机关对他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予以改正。今后我们将会同律师协会,强化律师的再教育、再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自身执业能力水平,同时,我们还要进一步强化投诉查处、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等相关的程序规则,包括特别是时效把握的问题,进一步的严格处置律师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南]这个时间是5月底的时候法院联系了当时人,说联系不到律师,这时候律师也是在5月底得到了当事人的信息以后,再寄出一个资料,然后到6月1号就完成判决了,这个就是时间上已经来不及了。我们希望通过这个事儿,当事人或者这位律师,最终都能得到一个明白公正的对待。谢谢。 接下来把时间交给王瑾,看看互动参与情况。
[王瑾]好的,《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我是王瑾。今天走进直播室的部门是江苏省司法厅,您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目前已经有 很多网友在荔枝新闻互动区点赞。有朋友留言说“律师费用本来就很高昂,希望真正为老百姓提供好的法律服务。 ”期待更多朋友的参与。 下面我们来接听大家的热线电话,工作人员提醒是南京的刘先生,刘先生,你好。
[刘先生]王老师你好,我想咨询关于仲裁的问题,最近我们公司和另一家公司有个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协商多次一直没能解决,我们准备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为它相对低成本、时间短,请问我们怎么申请?另外我还听说,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的制度,就是裁决作出后,如果我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将不予受理。是这样吗?如果我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有没有其他司法途径解决?
[王瑾]好的,您是两个问题,稍后我们现场提问,我们互动就先到这里。 现在有不少企业和个人会遇到纠纷,遇到纠纷的时候,当事双方会约定到仲裁委员会仲裁,这已经是成为了很多企业解决纠纷的一个有效工具。作为当事人之间高效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周期短,比诉讼更方便,发生纠纷之后,我们怎么申请仲裁呢?这个问题哪位现场回应一下。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林 丽]您提到我们遇到纠纷的时候,怎么申请仲裁,如果像您刚才说的,双方当事人之前已经约定了仲裁委仲裁,那么我们在遇到纠纷的时候,可以直接向约定的仲裁委仲裁,可以直接到现场去,带着我们的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包括个人和法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就可以了,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我们现在全省13家仲裁机构,有11家已经开通了网上申请的通道,当事人可以登录仲裁委网站,或者关注他的微信公众号,在网上申请、网上提交材料。
[王瑾]我们仲裁的过程是现场的吗?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林 丽]提交材料以后,仲裁委会对材料进行审查,一般是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然后书面通知当事人,然后再进行仲裁,接着下面的程序。
[王瑾]刚刚这位听众还有一个问题,仲裁是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如果说大家对仲裁的结果我不满意,这时候又没有办法撤销仲裁结果,这时候怎么办?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林 丽]我们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作出之后就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服或者有异议,我们还是有司法救济途径的,一个是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裁决书6个月之内,可以向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如果申请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我们还有第二个程序,就是在仲裁裁决进入执行阶段,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时候,你可以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裁决,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执行。
[王瑾]还是有一个缓冲余地的。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林 丽]但是要注意,如果已经申请撤销又被返回了,最后执行的时候又提出不予执行的时候,依据和理由不能重复。
[王瑾] 好的,互动情况就是这样。
[王南]好的,继续《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今天上线的部门是江苏省司法厅。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方便困难群众就近、便捷、高效获得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建设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2022年,全省共新建法律援助工作站566个,总数达到了1256个。这些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运行和服务效能如何?记者在连云港市和宿迁两地进行了走访。
[VCR3:法律援助工作站 运行和服务效能如何?]
[王南]我们连线宿迁市宿城区司法局副局长徐大扣,我们记者采访的时候看到,有些办公室虽然挂了法律援助站的牌子,但是工作人员对法律援助站的职能不是特别了解,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宿迁市宿城区司法局副局长 徐大扣]我们按照省厅的工作要求,主动对接公检法机关、群团组织等部门,建立完善法律援助站,特别是我们与民政部门联合,依托区镇街两级帮助中心,建立法律援助站,短片中反映我们工作人员对法律援助站的工作职能不太熟悉,一个是我们工作人员大多是兼职,有的人还有一定的流动性。第二,我们业务指导和监督还不到位,第三,我们相关的部门和单位管理,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确保法律援助站真正的发挥作用。
[王南]怎么培训、怎么指导这都是要具体的。比如说我们牌子没有地方挂,地点还设在司法所,地点还设在民生事务局,如果这个地点不明确的话,当然职责,我们当事人就不太明确。这些细节才真正是应该注意到的,连这些细节都没有做到的话,我们怎么能让老百姓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呢,有这么一个途径呢。
[宿迁市宿城区司法局副局长 徐大扣]我们省法律援助站管理办法也明确要求,我们除了在重点部门,我们主要是在镇街这块,主要是在便民服务中心,老百姓平时办事相对集中的地方,悬挂法律援助站标牌,包括一些制度性建设。当然,我们下一步可能还要加强宣传引导,让老百姓确实能够找得到、用得上。
[王南]好的,谢谢您。 和徐局长这样的沟通,说起来,应该规范执行,地方也非常明确,但是就是做起来的时候,会打一些折扣,但这个恰恰就影响了我们工作的开展。我们想听听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听一听关于我们怎么来把这个法律援助中心真正发挥作用,还有哪些细节应该扣死。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李凤友]我们这个法律援助站是最近两年民生实事项目,目前在公检法机关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站,我们去年受理申请28000多件,占到民事申请量的四分之一,除了申请之外,还有提供法律帮助49000多件,还有20多万件的法律咨询,总体上看,我们法律援助站还是发挥了一定作用的,有一批群众还是得到了服务的。因为我们这个法律援助站是依托其他部门建立的,不是我们系统的,分布也比较广泛,所以在运行管理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上,包括法律援助资源的调配上,有一些地方,比如连云港,这边本身律师就很少,确实在这块有很多的问题和不足,我们也正在采取一些措施,推动落实。
[王南]我们现在看到,其实形式上都做的很好了,牌子有的地方也有,或者不上墙,但是也有,声称全覆盖了,也有说建设了这个地图,可以找得到,为什么这些都发挥不了作用,我们接下来怎么做得更实一点,这个是不是我们在真正的推动过程当中,还是欠缺一些实在的作风。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李凤友]确实,在发挥作用方面,这个也是我们目前重点的一个方面,建的目的是为了用,是要发挥作用。发挥作用就是要加强跟依托部门的沟通协作,相关的工作站人员都是兼职的,有的工作流动性比较大,一方面我们加强培训,再加强日常的监督、指导,还有作为我们省一级,还要加强工作站的督察。对于一些确实不能发挥作用的,我们该撤的还要撤掉,保证能够为老百姓服务。
[王南]好的,谢谢您。我们想听听翟巡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我们《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已经实施半年了,从全省来看,有没有真正的执行到位,从片子中也体现出了一些现状,您觉得下一步怎么进行规范?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 翟洁君]好的,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实行国家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设立法律援助站就体现了这样一个原则。设立法律援助站的意义就在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来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公共法律服务。
[王南]关键是在家门口,不能在司法局里面。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 翟洁君]省政府连续两年把法律援助站的建设作为民生实事项目,在司法厅上半年,也发了一个关于法律援助覆盖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主要是两个方面,第一是要落实民生实事项目,我们计划到2025年,法律援助的联络站,就是在社区和村的法律援助联络站,要覆盖全省90%以上的村和社区。目的是让群众能够得到更加便捷、及时的法律援助指导和服务。第二个方面,着力提升法律援助的效能,要深入推进法律援助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日常监督管理,包括工作保障,健全工作机制,不能让牌子空挂,必须要让相应的机制得到保障。通过法律援助的品牌化示范窗口的建设,来真正的把法律援助这个实事做实,使这样一个民生实事项目成为群众所需要的实事项目,民心工程。 谢谢。
[王南]谢谢翟巡,据了解,到2025年,我省将实现村(社区)法律援助站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希望司法部门行政不仅要关注覆盖率的问题,更要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管理运行,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的便捷性、可及性,唯有如此才能更好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把民生实事做实做细。 我们继续关注群众诉求。
[VCR4:房屋没有产权证 能否办理继承公证?]
[王南] 江阴市民张先生向《政风热线》反映,他的亲戚去世后留下一套拆迁房,由于房屋没有产权证,在办理继承公证时遇到了难题。
[王南]针对材料不全的问题,我们有没有什么便民办理的措施。
[公证管理处处长 沈叶波]这个大伯去世以后发生的继承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是指自然人在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的财产,这个大伯去世以后,从法律关系来讲,就是被继承人,开始可以办理继承公证。继承公证是我们公证机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来依法证明继承人继承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来确保继承权的实现,这也是我们老百姓比较常见的,在家里有亲人亡故以后,遗产继承常见的主要法律关系。在申请办理公证的时候,公证机构会要求当事人提供四个方面的材料,一个是本人的身份情况证明,第二个是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第三是当事人跟被继承人之间有法律存在的继承关系的证明材料,第四,他所指的遗产要有一个财产权利的证明关系,证明这个财产,就是这个片子里面提到的拆迁房,是不是这个大伯的合法个人财产。这两年我们公证管理机构在全省的公证机构推行简证便民,我们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更好的方便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办理公证。就这个电话中提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的问题,就是房屋财产证明的问题,这个应该是比较通用的产权证,除了这个产权证之外—有没有其他的能够证明遗产个人合法的材料,比如说当时有没有拆迁的安置协议,当时有没有购房的证明,因为这个是电话咨询了公证处,我们工作人员在常规情况下做了一些简单的答复,我们也建议当事人,可以向江阴的公证处进一步当面做咨询,看能不能提供一些其他的相关证明,我们工作人员再帮他进一步的往下申请办理公证,这是我们近几年公证管理部门提到的绿色继承公证。 最后,刚才电话里面问到有没有其他的方式,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的处理时间、方式一般由继承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谢谢。
[王南]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直播活动也快进入尾声了,最后我们请张厅长谈谈参与这次直播活动的感受。
[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亦军]时间很快,每次参加政风热线的直播活动,我个人都感觉到深受教育,也深受触动。我代表场内外的所有同事们,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广大观众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大家的疑虑和提出的问题,我们带回去以后,逐件的讨论处理一一回应,也诚恳的接受大家对我们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批评和指正,我们会进一步的加以改进。也借这个机会,感谢政风热线栏目,我觉得是为我们进一步的听取民意、倾听民声,提供了非常独特的视角,也为我们进一步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打造了一个特殊的交流渠道。 从今天观众们反映的情况看,我觉得大家对于构造一个遇事找法、办理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和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还是充满着期待的。而我们工作中也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我们会把人民群众的期待转化为我们的奋斗目标和工作动力,我们会和全省的司法行政工作同志,和我们全省的法律服务专业人员一起,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争当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践行者”和“争创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新优势目标”作为我们的追求,更高水平的履行职责,推进法治,服务群众,来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做好我们应有的服务和保障。为人民群众能够创造更扎实的获得感。 借这个机会,再次感谢政风热线栏目和广大的观众朋友,也希望大家在今后的时间里,一如既往的关注和监督司法行政工作,谢谢大家。
[王南]好的,谢谢杨张厅长、翟厅长和各位嘉宾参加《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今天上午的直播就到这儿了,关于本次直播的相关内容,您还可以关注明晚8点05分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播出的《政风热线》节目。如果您有任何投诉或建议,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 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给我们留言,我们都会一一反映给相关部门,《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将持续为您服务。做个预告,6月6日,《政风热线》将走进泰州,期待您的参与和关注。传达诉求,监督政务,政风热线,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