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南]传达诉求,监督政务,欢迎收看收听《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我是王南。今天“我来帮你问厅长”的上线部门是江苏省税务局。上线嘉宾是江苏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汤志水。
[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汤志水 ]主持人好,观众听众朋友们大家好。
[王南]一起来到现场的还有江苏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社会保险费处、货物和劳务税处、纳税服务处、企业所得税处等职能处室的负责同志。今天,全省13个设区市税务局的相关负责同志也都同步在线,实时回应群众诉求,答疑解惑。各县(市、区)税务局的相关同志也都同步观看,实时关注群众诉求,及时跟进解决实际问题。首先,请王瑾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们节目的互动参与方式。
[王瑾]好的。大家好,我是王瑾。今天我们的节目,正通过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苏南地区FM95.3、荔枝新闻、中国江苏网、我苏客户端、交汇点客户端、江苏新闻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江苏12345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直播。您有任何关于税费政策、纳税申报、退税办理、税收服务等方面有问题需要咨询或投诉等方面的问题或投诉,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你有什么问题或者困惑,我们帮你问!
[王南]好的,谢谢王瑾。希望关注我们节目的朋友赶快参与到我们的直播中来。 荔枝网友“创业在宁”说:我们公司是一家从事信息服务的企业,去年发生研发费用60万元,也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今年听说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了,请问我们是否可以享受到提高比例的优惠新政?
[王南]这个问题请汤局长回应一下。 我们这个政策的持续性可以覆盖到这里吗?
[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汤志水 ]好的,主持人。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近年来国家加计扣除的政策不断调整优化,也体现了我们国家加快建立科技强国、实现科技自力自强的鲜明导向。从这位网友的提问来看,也享受到了这方面的红利。这几年这种调整优化的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 第一是提档。从去年的前三季度,制造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百分之百加计扣除,其他企业只能按照75%加计扣除。从2022年的4季度开始,所有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都是按照百分之百加计扣除。 第二是扩围。从今年开始,除了少数的行业,比如烟草行业,比如医疗行业,不能享受之外,其他符合条件的行业都可以按照百分之百加计扣除。 从这位网友留言的情况来看,他是属于信息科技服务公司,应该可以享受百分之百加计扣除。 第三个政策的变化是固化,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1月1号开始,享受加计扣除的政策已经作为长期性的制度性安排,不再设立日期,也不再设立设置期限,这样有利于企业加大投入的预期。
[王南]这个投入是需要持续性的发力,您非常明白准确的为我们这位提问网友解答了疑问,不仅是今年可以享受到这个提高比例以后的加计扣除,而且今后这个政策还有一个持续性、延续性和稳定性,谢谢。 好的,我们接着看群众诉求。 最近有网友说自己离职以后,公司还在申报个人所得税,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vcr1:咋回事?辞职一年半,公司还在申报个税!]
[王南]好,我们联线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总会计师陈局长。 记者同时接到两位市民的投诉,暗访的时候从门卫口中也知道这个事情很多见,看样子此类问题并不少见。利用离职员工的名义做税务虚假申报?会有哪些危害?虚假申报我们如何定性?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陈奇]是这样的,利用离职员工的名义做税务申报属于冒用自然人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这个违法行为是确定的。对于被冒用身份信息的自然人而言,会导致税后收入的增加,可能会对当事人出现补缴税款的情况。对企业而言,他虚假多列支成本,实现少交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对于企业非主观因素造成的错误申报,或者情节较轻的,我们一般是要求督促企业进行及时纠正,如果牵涉到冒用自然人身份、虚假申报,属于偷逃税金,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我们会移送稽查部门处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自然人身份被冒用,除了自然人主动提起申诉,我们也会通过一些工作进行督导,力求从源头上减少这样行为的发生。我们目前对当事人信息身份被冒用的情况,我们也分线上和线下两个渠道进行受理和处理。
[王南]听您说的这些防范手段和举措非常完善,但是我们申诉人和记者走了一圈以后,觉得回馈是不让人满意的,首先我们已经督促申报人要更正申报,但是我们觉得身份人不满意,觉得“头痛医头了”,应举一反三。对于可能涉嫌偷税的企业我们会查吗?对这两家企业查了没?结果是什么?有无其他离职员工存在类似的情况?对于虚假申报的企业我们会重点关注吗?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陈奇]这个情况是这样的,首先汪先生和王女士是我们的纳税人,对于这两位纳税人反映的情况,我先代表我们南京税务局对这两位同志道歉,表示歉意,他们跑了几个地方,也问了几个人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这个问题肯定是在于我们。我也利用这个机会,向两位纳税人,借用我们这个平台,把我们在个人所得税的管理上一些做法,跟大家做个汇报。 从个人所得税管理来讲我们是三个主体,一个是自然人和纳税人,就像汪先生和王女士这样的。还有一个是扣缴义务人,第三是我们税务机关。刚才谈到的是我们对扣缴义务人的日常监管问题。对于扣缴义务人的日常监管,我们一般在税务局是两条线做的。一个是我们做的日常管理,第二个是专业管理。日常管理主要是一个培训辅导,我们在每个年度,6月30号之前。
[王南]我打断您一下,我们的感觉,刚才片子里面,我想观众也有这样的感觉就我们想要和税务部门的人面对面的探讨一些问题,反映一些问题非常难。您怎么看这个现象? 不管是电话还是现场见面,这种方式都没有直接成行。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陈奇]这个现象我已经表态了,作为这个问题确确实实责任在我们。我们有线上和和线下,但是在面对面的沟通中,纳税人对我们的服务是非常不满意的。
[王南]电话也接通不了?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陈奇]目前我们要进一步查实,对有关责任人肯定会按照有关的流程进行处理,会保证流程的畅通。对于扣缴单位的日常监管,我们会从大数据的角度加强监管。比如说刚才两位纳税人提到的异议申诉,这个数据的情况已经进入我们后台管理,我们在后台已经发现扣缴义务人虚假申报的情况,这个虚假申报情况达到一定量,我们会采取五步法,第一提示提醒,第二是督促整改,肯定会对这个扣缴义务人进行日常的监管。所以在这个方面,两位纳税人,你们多交的税,我们会按照有关规定和途径整改,退给你们。对于扣缴义务人用虚假的,无论是恶意还是善意,我们后台都有监管,确保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中,把我们税收监管管理到位。
[王南]及时出手,不仅自己发现,别人送来的线索也要及时处理,并且给我们有一个明确无误和详尽的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陈奇]好的。
[王南]谢谢您,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我们可能有一种感受,就是刚才我们陈局长回答的好像不是很解渴,是不是汤局长,您觉得呢?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汤志水 ]我回应刚刚短片里面两位市民反映的问题。回应三点。 第一,对两位市民反映的,因为身份证被盗用,离职以后原企业发工资,造成多交的所得税,我们立即转基层的税务部门,抓紧核查,查实以后,立即退还给纳税人,多交的个人所得税。 第二,对涉嫌用离职人员身份证发放工资的,造成有关涉税问题,我们转基层的有关部门,有的可能是稽查,有的可能是评估部门,抓紧查处,涉嫌重大偷逃税的,立即立案。 第三,通过这两位市民反映的问题,我们举一反三。第一,作风问题,看到我们大厅还有改进的空间;第二,对类似的可能离职人员离职以后的身份证,原有企业继续发放工资的,盗用原有员工信息的,可能涉及到的税收风险,我们举一反三,完善制度,避免这个情况再大面积发生。
[王南]好的,谢谢汤局长掷地有声的回应。 这里面当事人还关注一个问题,存疑的申税记录清除之后,本人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会受影响吗?碰到跨年度的时候,一旦发现不及时,过了当年的清缴时效该怎么办?
[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副处长 张海珏 ]大家好,我是江苏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的张海珏。如果纳税人发现了不属于自己的核仁所得税的申报记录,只要发起申诉,我们核实以后,相关的记录会更正清楚,不会对纳税人有任何的影响。如果没有及时发现自己的虚假记录,已经过了申报期,对以往年度的都可以发起申诉,相关记录清除以后都不会有任何影响,这一点请广大的纳税人放心。
[王南]我们还有几句话,我们各级政府都在力推“不见面审批”,“不见面办事”。这当然是社会的进步。但是,有些市民会发现,遇到有些比较复杂,需要面对面沟通的事情,想去职能部门那见个面,似乎也不太容易。因此,打造服务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不光要有“不见面审批”“不见面办事”,还要破解“门难进”“面难见”的问题,强化“首问负责制”这才是公共服务应有之义。 好的,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王谨。
[王瑾]我们16729位的网友给我们点赞,这位网友说,最近国际国内科技领域的竞争让我们深刻体会到落后必将捱打的现实,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扶持,我们纳税人双手赞成。这位网友说,利用离职员工的名义做税务的虚假申报,这件事情本身已经是细思极孔了,关键是这个普遍存在,还让人觉得投诉无门,必须给大家一个明确的说法。我们期待更多的朋友收听收看,和我们进行互动。下面我们了解一下南京商贸公司刘先生向我们反映的诉求。我们听一段电话留言。 这个等级要提升可以有办法吗?
[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 朱明辉]信用等级是可以按照规定调整的,按照现行规定,享受留底退税的条件之一,就是信用等级必须是A级或者B级,C级是不可以享受的。目前是四月中旬,我们正在进行2022年度的纳税信用级别的评定工作,预计在4月底之前,会向社会发布,届时,如果这位纳税人他们的级别是A级或者B级,就可以恢复享受这个优惠政策。在这里我建议广大纳税人朋友,如果你想获得,或者保持比较好的纳税信用级别,我们建议关注两点。 一个是要注意防范,防范纳税起用的积分被扣分。要做到这一点,我们纳税人朋友一方面办税过程中,按照国家的税收制度按时进行税款的申报缴纳,材料的备案。另一方面是要特别注意不能发生税收违法行为,比如虚开增值税发票,比如骗取国家退税等等。另一方面,是要注重修复,及时修复自己已经被扣除的信用积分,这个要注重三个方面。一个是要及时纠正自己的失信行为,纠正的越早你信用分值恢复就越多。这位纳税人可以通过我们的电子税务局查看自己的扣分点,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申请进行修复工作。第二个,在此期间不能再发生新的失信行为。第三,我们特别提示纳税人,要重视税务机关推送的信用预警提示信息,这个提示是我们江苏省税务机关首创的一个服务措施,可以在事前、事中、事后提示纳税人注意信用分值,这个工作开展以来,我们江苏的A级纳税人占比有了明显的提高。
[王瑾]非常感谢您的回应,我们纳税人的等级其实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 好的,这样我们这位反映人刘先生就可以在我们今年4月中旬看看自己的等级是否会发生变化。我们互动就到这儿。
[王南]今天《政风热线》上线部门是江苏省税务局,最近有盐城观众向我们反映,停车缴费之后,经常会遇到部分停车场不愿意提供发票,向当地税务部门举报之后,此类问题也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来看记者调查:
[VCR2:停车要发票,为何有点难?]
[王南]记者分别在盐城和徐州两地调查采访,我们分别问问他们,我们联线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局长。 我们记者举报之后,税务人员电话问了问,说这个物业负责人回应现场是有的,有,您问保安要就行了,这种调查问题是不是太不实了,没有到现场实际调查情况。
[盐城市税务局局长 卢李华]我们税务机关接到消费者和纳税人的举报以后,应该到实地和函询进行调查核实,并且要求依法处理,把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从视频来看,我们税务机关没有对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的处置,也没有向举报人反馈结果。
[王南]那是因为没有第一步。
[盐城市税务局局长 卢李华]我们工作作风是有问题,我们会进行调查对相关人员进行出,并举一反三,排查相关的问题。
[王南]我们某一个停车场没有发票这不是大事,但是如果几个都在一起的话,就不是小事了。我们记者发现,盐城市的交通道路两侧的路边停车场无人值守,但是也是收费的。有不少的属地街道办事处设立了这样的停车场,也有没领发票,但是却给车主提供了发票,但是这个发票不是以他的名义开出来的,也有这样的情况。就这个情况您了解吗这样会不会出现税费流失的问题?
[盐城市税务局局长 卢李华]目前据我了解,我们盐城道路两侧停车场绝大多数已经纳入了我们智慧停车的系统进行管理。一般消费者通过微信、支付宝、手机扫码以后,根据相关提示自动缴费。一般消费者可能不太了解,可以通过这个智慧停车系统的APP,里面获取电子发票,不一定是实物发票。
[王南]我们关心的不仅仅是有没有发票,而是这个停车场是不是正规。既然大多数的停车场都有发票,都可以按规定给车主发票,那么那些剩下的,是不是应该更好规范了呢?我们有没有一些打算?
[盐城市税务局局长 卢李华]如果通过智慧停车系统,我们根据智慧停车记录进行监管。 如果不是智慧停车系统,人工收费的停车场也应该提供发票,如果不提供我们也会查处。我们现在盐城税务部门要继续加强这方面的税收管理,一是排查没有纳入正常管理的停车场,第二是通过我们大数据的比对,加强对停车场不缴少缴税收的日常监管,这方面我们将加强监管工作。
[王南]有群众举报我们就要善用这些线索。谢谢您。 下面我们联线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局长。 您好钟局长。 您也看到了,刚才我们记者调查的过程,举报了这个停车场包月不提供发票的问题,但是云龙区税务局和稽查局,这两家都说是对方管理,到底归谁管,您给我们做一个解释。
[徐州市税务局局长 钟武斌]这种情况一般是属地税务机关受理,涉嫌偷税漏税会移送稽查机关查处。刚才说向两个部门都反映了情况,从两个部门的回应来看都不够规范,没有履行好首问负责制,我们下一步认真核实,及时整改,进行相关的责任追究。对这个问题也会尽快调查核实。这也反映了我们税收监管和纳税服务有短板和弱项,下一步我们会以此为惊醒,一方面加强对停车场和路边车位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这种侵害纳税人权益的行为。另一方面是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好首问负责制,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各类的涉税事务得到妥善处理。也感谢媒体和社会的监督,我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加大教育,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防止此类问题再发生。
[王南]我们会继续关注徐州市的停车场规范发放发票的问题。谢谢您。 我们消费者索要发票凭证,经营者必须出具,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如果拒开发票,我们税务机关要责令经营者按照规定出具,我们希望各地税务机关积极履职,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规范停车场的经营行为。 近日,刘女士向《政风热线》反映,2023年1月,她被莫名其妙多扣了400元的社保费。刘女士觉得奇怪,因为她并未调整过社保缴费基数。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VCR3:莫名多扣400元社保费 到底是什么原因?]
[王南]确实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搞清楚,就是刘女士所说的,为什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她被多扣了社保费。我们哪个部门进行回应?
[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 朱育刚]我是市保证费处的朱育刚。这可能是有一点误解,我们这位女士可能是刚参加社保不久,对这个政策不是很了解,这个调档次,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档次是12档,这个档次是她自己选的,可能是有点误解。我们调的标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上报国家部委以后,我们每年对缴费的标准,每一个档次的标准会有一个调整。
[王南]这个是谁来调?我们是自己后台调吗?
[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 朱育刚]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一起调。按照她刚才讲的看,还是属于12档里面的,是属于第7档,交2000块钱的,1万的基数,她属于第7档,这个档次每时每刻可以调整。
[王南]她自己可以调。
[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 朱育刚]是的,每个档次的标准每年会变动,我们每年会对这个变动标准进行实时公告,我们今年已经从省到市,线上线下已经进行了共识,可能这位女士没有注意到。
[王南]那为什么只调了这一个月,后来又调回来了?
[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 朱育刚]可能是这位刘女士知道的,她可以在我们线上线下渠道实时的调整档次。
[王南]她没有调。
[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 朱育刚]她是调了。 是自行调的。
[王南]但是她不知道之前的为什么突然多出来一个月?
[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 朱育刚]可能是没有注意到我们发布的公告。 我们省市、人事和税务,省市两级,线上线下都有广泛的宣传,可能没有注意到。
[王南]这个调整是我们后台可以调整的。
[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 朱育刚]我们后台是调的标准,她自己是选择的档次。
[王南]我还是听的云里雾里,没有搞明白,那怎么跟刘女士解释这个事情?今后会不会再发生类似的情况?是不是要时时关注这个政策?
[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 朱育刚]这个档次时时可以调整,调了以后下个月按照新档次调,缴费标准是我们一年调一次,年初的时候关注一下就可以了。
[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汤志水 ]这个问题请社保处回答一下,你们上门辅导一下,手把手的教一下,把这个问题搞清楚。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我听了以后,可能是在政策上,操作上,理解上都有一些问题,你们上门直接辅导,南京解决不了,我们省局来解决。
[王南]好的,谢谢汤局长,这个问题是有点复杂,涉及到每年的政策调整,也涉及到大数据,还有自动调整的问题,所以刘女士就不能理解。刘女士其实更担心的,是不是除了她本人这种申请之外,技术上每年都会调整,而她是不知情的,这种调整是不是可以让她知情,她不仅仅是关心这个月,虽然我们工作人员回复说,这个钱肯定以后是你的,我现在已经帮你改了,这不是一次的事,而是以后还会不会发生未知的变化,谢谢,我们之后再和刘女士对接。 好,我们把现场交给王瑾,看互动参与情况。
[王瑾]各位,您此刻在收听收看的是《政风热线》我来帮您问厅长直播,今天是江苏税务局上线。 此刻我们看看互动的情况,此刻看到有37840位朋友给我们点赞。这位网友说我们不可能每次到现场核实,面对潜在的税费不断流失,竟然可以随随便便说出这样的话,这样的工作态度怎么能让人放心。 我们期待更多朋友的收听收看、互动和参与,我们继续面对群众诉求。 我们关注一个企业办理税务迁移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当企业的工商注册地址发生变更时,相应的税务登记也要办理迁移手续。最近,有涉税代理企业向我们反映了企业在办理税务迁出时,街道都是有税收考核的,所以会拖延企业迁出时间,名义上说是挽留企业,一来二回起码都要拖好几个月。 我们联线王先生。
[电话连线]
[王瑾]我们现场这个问题,大家很关心,企业的税务迁移,从理论上来讲,应该是来去自由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个问题,就是迁入容易迁出难,尤其是纳税比较多的企业,关系到当地的税收,不太希望企业走,我们想了解一下,企业办理税务迁出,一般流程是怎样的?一般哪个环节耗费时间会比较长?
[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杨安静 ]大家好,我是江苏省税务局征管处杨安静,企业要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一般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符合要求,可以当场办结的,税务机关会及时办结,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及时办结。首先就是纳税人已经向市监部门办理了场所变更手续。其次他已经缴销了发票和相关的税控设备。第三是已经结清了税款费款、滞纳金和罚款。第四,不存在包括税收风险在内的其他涉税事项。一般就是满足这四个条件。
[王瑾]我记得当时这位听众向我们反映,其实是符合这四个条件的。还是被说你要到不同的部门。我们怎么理解。
[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杨安静 ]是不是这个纳税人存在一些税收风险,如果税收风险可以解决的话,应该是可以及时办理的。
[王瑾]门口这四个条件可以现场办结,如果有特殊情况我们有什么要求?
[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杨安静 ]比如说你存在逻辑性的,潜层次的税收风险,如果可以解决,税务机关也是可以及时办结的,如果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税收风险,可能要经过一些其他了手续。
[王瑾]这个风险我们在办迁出的时候会主动的提醒告知吗?
[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杨安静 ]我们会主动告知,我们电子税务局提供了纳税人办理迁移的服务,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这个功能对自己提交的申请进行预检,如果预检通过税务机关可以及时办理,如果预检发现有税务风险,是有浅层次、逻辑性的风险,可以再次提交,如果通过也可以及时办理,如果还存在一些其他不能通过电子税务局调整的风险,你是要到税务机关的现场再进行办理的。对于及时办理的纳税人,迁出地的税务机关会把纳税人的信息传到迁入地的税务机关,一个工作日之内,就传到迁入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再跑到迁入地税务机关去办理手续。
[王瑾]您给我们介绍这个流程,这个流程能不能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明确办结时效的?在企业税务迁入迁出方面,如何给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税务服务?
[明确的告知在电子税务局上都有,办结的时限,我也说了,就是只要你的风险事项办结,有取决于纳税人配合税务机关解决自己税收风险。]明确的告知在电子税务局上都有,办结的时限,我也说了,就是只要你的风险事项办结,有取决于纳税人配合税务机关解决自己税收风险。
[王瑾]我们希望进一步优化企业的税收迁移流程,让高质量高效的服务为涉税企业减轻负担,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谢谢您的现场回应,我们互动情况就先到这儿。
[VCR4:标一 拒开发票 300多户业主遭遇办证难]
[标二 历时3年多 开发商拖欠3000多万税款]
[王南]今天我们上线部门是江苏省税务局。 最近,绿地湖语墅小区三期项目的业主向政风热线反映:新房交付一年多了,至今没有拿到全款发票,导致不动产权证无法办理。
[王南]我们联线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局长。 因为徐州南部房地产开发公司拒不开具发票,导致近300户购房者产权证难办,孩子入学面临困难,税务部门对此真的管不了吗?下一步如何推进?
[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局长 葛孝军]关于这个公司拒不开具发票的问题,前期我们也接到这方面的反应,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已对企业进行了约谈,督促企业按规定开具发票,从掌握的情况看,这家企业目前在正常经营,税务部门也正常供票,企业是具备开具发票条件的。如果企业仍然拒不开具发票,我们税务机关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王南]实际上它是具备开具发票的能力的。
[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局长 葛孝军]是的。
[王南]那为什么不开呢是因为每开一次就要缴更多的税吗?
[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局长 葛孝军]这个情况可能也比较复杂,我们企业有各种的原因,在约谈以后,如果再不开具发票,我们再进行一个深度的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王南]我们记者会继续关注。什么时候能把这个发票开出来,我们再把这个事情和大家告知一下。 谢谢您。 我们就是等着下一步追缴到位。 类似这样的,比如说这家房地产公司是有能力开发票的,但是他不开,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况,不能开发票,对这样的问题,我们有没有一个指导的方向,是怎么考虑的?我们怎么来定位这个事情,其实还是蛮复杂的,想听听省局相关同志的意见。
[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杨安静 ]这个问题我回应一下,我们认为税务机关的处理是正确的,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纳税人发生经营并且收取款项的,收款方要向付款方开发票,如果不开发票,税务机关可以责令改正,并且可以进行处罚。
[王南]目前还不到处罚的程度,赶快改正。
[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杨安静 ]是的,先责令改正。这是发票的问题,对于欠税,根据征管法和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也是有一套处理程序的。对于欠缴税款,愿意和税务机关合作的纳税人,我们也请纳税人制订清缴计划,签订清缴协议,对于拒不合作的纳税人,就是不交欠税,我们税务机关根据一定的程序也可以进行税收保全,可以进行强制执行。
[王南]好的,据您了解,我们这些房地产公司,像这个徐州的这家公司如此做法的,有没有?明明可以开,就是不开的,这个很恶劣。
[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杨安静 ]明明可以开,就是不开的,也是存在的。 当地税务机关要责令改正,对他进行处罚。
[王南]好的,谢谢您。 我们希望当地税务部门可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开发商尽快开票,强化征税征缴力度,避免出现大额税款流失的现象,我们对此会继续关注,别看今天的承诺怎么样,关键看今后的行动如何。 我们继续看群众的诉求。 连云港市民张先生日前向《政风热线》反映,前不久,自己在当地一加油站办理了一张充值加油卡。本以为办了卡,外出加油会很方便,没想到的是,办卡后,他却遇到了麻烦事。
[王南]按照相关文件,加油卡消费者持卡加油以后,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从记者调查来看,不是那么顺利。的确很复杂,又是个人卡,又是单位卡,又是消费发票,又是充值发票,不太弄得清楚,我们请哪位给我们解释一下。
[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 周曙东]主持人好,我是江苏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的周曙东。
[王南]这个加油站有没有违规操作?
[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 周曙东]这个加油站是没有违规的,具体的情况请我们消费者关注一个事儿,就是这个加油卡的发票,其实是有四个关注点,第一是卡的属性,目前中石化系统卡的管理是分为充值型和消费型,刚才这位消费者是充值型,这个对象是不一样的,我们传统的大家可以听得懂的,消费型的卡是对公,充值型的是对私,这是最简单的说法。这两种卡开票,对私的充值型只能开普通发票,就是零税率的普通发票。对公的消费卡,可以根据消费的情况,按月或者按季,到开票点开专用发票,也可以开普通发票。第四个注意点是时点不一样,充值型的加油卡,你是在充值的时候就可以开,事后也可以通过手机开,都可以。对于消费型的,必须要消费完以后才能开,你买消费型加油卡,我单位往里面打钱的时候,这时候是不能开票的,只有按月,我这个月充了一百万,我这个月消费了90万,就可以开这90万的票。这是四个注意点,我们消费者办卡初期的时候,就把这个卡办错了。
[王南]首先充值卡是不能开专用发票的,其次这个消费卡的话,还分为两种情况,如果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使用以后才能开。
[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 周曙东]还有我补充一下,消费者提到不能报销,报销也是两种概念,一个是作为成本列支的凭证,不管是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都是合法凭证,都是可以入帐报销的,这是没问题的。可能是涉及到一个增值税抵扣的问题,按照我们规定,给个人消费是不能开专用发票的,财务上要抵扣,这是要更改卡的属性。
[王南]所以我们工作人员回应说,以后就别往这个卡里面充值了,是这个道理。 好的,希望我们多做宣传,希望这种事情能防范在之前,不要充错了卡,之后还有种种的疑问和愤怒。 谢谢。 好的,今天的节目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到这里就要进入尾声了,最后请汤局长给我们谈谈参加本次直播活动的感受。
[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汤志水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听众观众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积极参与,今天我们借助政风热线的平台与大家进行了一些初步的交流,时间有限,就一个小时的时间。无论是对相关业务税收政策的执行,还是对我们税务机关人员的一些批评,我认为都体现了大家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关心和帮助。我也代表江苏省税务局向观众、听众和广大的纳税人、缴费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尽管这么多年我们在落实税收政策,特别是优惠政策和营造良好税收环境上,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刚刚从片子中也看到,我们在精细的服务,精准的政策落实,以及我们在工作作风上,基层的税务干部的工作作风上,还有改进的空间。对今天节目中提到的,以及网络平台反映的问题,我们一定会逐一核实逐一解决,逐一沟通,给予回复。税收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将以这个平台为契机,主要在三个方面下工夫。 第一,在服务理念上,我们将始终如一的把纳税人、缴费人当做自己的亲人,以最大的诚意,履行好税务人作为服务员和贴心人的职责。 第二,在政策落实上,我们将不折不扣的落实国家最近出台的一系列惠企利民的政策,以最快的速度让纳税人、缴费人一分不少的收获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 第三,我们纾困解难上,我们将不遗余力的优化各项税收举措,关注关切群众的急难愁盼,以最优的服务积极回应、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关切和需求。包括刚刚片子里面讲的这些问题,还没有最终解决的,我们上门服务,逐一回复,逐一登门解决。 谢谢大家,谢谢主持人。
[王南]谢谢汤局长,谢谢各位嘉宾参与到今天的直播,我们税务工作是一个专业性非常强,并且是一个动态调整的过程,需要我们更多的和纳税人进行有效平实的沟通,关于本次节目的相关内容,欢迎关注今天晚上江苏公共频道播出的节目,有任何投诉和建议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我们会一一把问题反映给相关问题,我们政风热线将持续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