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南]传达诉求,监督政务,欢迎收看收听《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我是王南。今天“我来帮你问厅长”的上线部门是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林业局。上线嘉宾是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刘聪,刘厅长您好。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刘聪]主持人好,观众朋友、听众朋友们大家好。
[王南]欢迎您,另外一位嘉宾是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省林业局局长沈建辉,沈局长您好。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江苏省林业局局长 沈建辉 ]主持人好,观众朋友大家好。
[王南]一起来到现场的还有确权登记局、权益处、生态修复处、耕地保护处、执法监督局等职能处室的相关负责同志。今天,全省13个设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的相关负责人也都同步在线,实时回应群众诉求,答疑解惑;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的相关负责同志也都同步观看,实时关注群众诉求,及时跟进解决实际问题。首先,请王瑾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们节目的互动参与方式。
[王瑾] 【瑾主持】好的。大家好,我是王瑾。今天我们的节目,正通过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苏南地区FM95.3、荔枝新闻、我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交汇点客户端、江苏新闻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江苏12345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直播。如果您在土地管理、不动产登记、资源保护、地质矿产、海洋工作、地理国情以及造林绿化、湿地保护、生态旅游等方面有咨询、投诉或者建议,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你有什么问题或者困惑,我们帮你问!
[王南]好的,谢谢王瑾。希望关注我们节目的朋友赶快参与到直播中来。 好,节目开始我们先来关注一条群众诉求:日前有常州溧阳的观众向我们反映,当地有一个鱼塘,在复垦还田并且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之后,再次开挖又变成了鱼塘。一起来看:
[vcr1:复垦鱼塘再开挖 21万复垦费打了水漂]
[王南]好的,我们现在联线常州市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伟民。您好,田局长,关于这一处的复垦鱼塘再开挖的事情您是否了解?
[常州市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田伟民]关于这个事情,我们区里面包括地方都是了解的。
[王南]那我们想了解一个具体的问题,乡镇所说是市局调查,市局说乡镇所在跟进,目前这个事情到底是谁在调查和跟进?
[常州市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田伟民]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会同镇里面已经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也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对这个问题的整改在持续的推进。
[王南]这个联合,一联合以后到底谁在主要跟进?因为我们在片子中已经看到,两方面都以为对方在跟进?
[常州市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田伟民]现在我们是地方在牵头跟进。
[王南]有牵头责任。
[王南] 好的,您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目前这个跟进到什么程度了?基本的态度到底是什么?
[常州市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田伟民]目前我们已经跟南渡镇政府协商一致,必须在6月底整改到位。是这么一个要求。
[王南]什么是整改到位?
[常州市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田伟民]就是按照当时复垦的要求恢复到位。
[王南]那么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时间是从14、15年就重新开挖了,到现在已经六七年时间了,这六七年,我们对这个事情我们完全不知情吗?我们一直在联系调查吗?
[常州市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田伟民]对这个事情我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这是17年进行的项目,当时是保证了用于农作物种植,当时在项目验收合格以后,当事人在这个地块又开挖了鱼塘,当时我们南渡国土所在巡查发现以后,立即要求恢复原状,并且下发了通知书,之后一直没有整改到位,我们也多次督促属地政府,必须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整改到位,所以当事人也一直以什么灌溉用水的理由拒绝整改,一直拖到现在,所以这个事情,作为我们主管部门履行土地监管主管责任方面是不够及时有效,属地政府第一责任意识不够牢固,下一步我们会进一步把一些工作抓实抓牢。
[王南]我们现在想知道,就是我们既然是承诺6月30号之前复垦到位,恢复原状,那么首先6月30号师部是真的可以复垦到位,另外复垦到位以后,会不会再次开挖,既然我们六七年时间都已经这样没有雷厉风行的手段,下面我们怎么保证可以完全复垦到位。
[常州市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田伟民]这件事情,我们确实要举一反三,6月30号我们已经按照倒计时排定了时间,确保要整改到位的。而且我们要借这个事情吸取教训,在以后的 长效管理中,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类似的事情。
[王南]就类似这样的问题,在我们溧阳市境内,在您的管辖范围之内,还有没有其他的这样手段不够硬的,我们执法不够硬不够强硬的情况出现呢?目前看来,我们好像执法手段,或者说我们态度上,似乎总是欠缺了一点。
[常州市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田伟民]类似的事情也是个案,没有其他情况。
[王南]好的,谢谢您。谢谢田局长。 好的,这个事情我们也听到了溧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的负责人田局长的回应,我们想听听省厅对田局长的回应,对整个事件的看法,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请哪位给我们回应一下。 好,请您做一个自我介绍。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处长 黄 强]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我是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修复处处长黄 强 。 这个复垦项目验收合格以后,管护期不能少于5年,目前看,这个是第二年就开鱼塘,这是肯定不允许的,另一方面来说,去年11月份以来,三个部委和我们省自然资源厅三个厅局,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就严格耕地的管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严格限制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和坑塘水面等问题,从这个方面来说,在复垦地块上开挖鱼塘是不符合要求的。刚才这个片子里面我们看到了,地方政府和部门之间,还存在一个相互推诿的情况,我认为这主要是在处理这个问题的过程中,双方的职责边界没有完全的理清楚,乡镇应该对复垦的地块开挖成鱼塘和鱼塘没有复垦到位负责。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该对项目后续的监管负责,相互没有之间没有形成工作的合力。从我们省厅的角度来讲,根据项目管理的规定,项目的实施验收合格以后,监管主要是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省厅主要是通过抽查抽验的方式进行跟踪监管,后续我们会进一步加强业务方面的指导,政策方面的解读,规范项目管理,加大抽查的力度,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王南]好的,黄处长给我们把各自的职责都已经划分的非常清晰了,关键其实就是在要落实到位。刘厅长,我们知道耕地保护政策是我们要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的基本国策,只有耕地安全粮食才能安全,您看到我们溧阳市的这一块以小见大,就是这么一个典型的事情,当然也是一个个案,但是我们必须要严肃的处理,看到这样的案例,我们应该拿出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和处理?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刘聪]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刚才我们片子中看到的,在复垦地块上开挖鱼塘,溧阳市局以及我们厅里面的生态修复处的负责同志,也做了回应。 从这个事情反映了我们工作过程中,在立项、实施、验收、后期管护上,还有不衔接的问题,以及我们的施工方、实施方、监管方也没有形成联动的工作机制。刚才片子中还反映出互相推诿、作风不实的问题,是及其不应该的,需要我们改进。这尽管是个个案,在全省系统中要引起高度重视。正如主持人刚才所讲,耕地是粮食安全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作出多次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严守18亿亩耕地的红线,采取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我们江苏来说,严格耕地保护既要坚决遏制新生违法问题的发生,也要严格落实好耕地的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制度。接下来省厅将和常州局一起,督促溧阳局以及南渡镇政府,按照刚才片子中说的,6月30号之前,把开挖的鱼塘高质量复垦到位。而且要按照承诺,切实加强后期的管护。全省上下也要以这个案例为戒,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类似的问题,一经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真正把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扛起来、落实好。
[王南]好的,谢谢刘厅长。我们记者也会持续的跟进报道。 我们也希望职能部门平时加强监督和事后的巡查,确保复垦到位,这样才能让生态环境得到修护和保护。
[王瑾]好的,《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我是王瑾。今天走进直播室的部门是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林业局,您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目前已经有11348位朋友在荔枝新闻互动区点赞。有朋友留言说“ 老板说手续齐全,政府人员说违规,执法人员说不了解情况,这真是魔幻现实,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绷紧神经,抓紧解决问题。 ”期待更多朋友的参与。下面我们来接听大家的热线电话,工作人员提醒是南京的陈先生,陈先生,你好。
[陈先生]王老师,你好,我有个关于野生动物的问题想问一下,今年2月以来,在南京不少地方都出现了“猴子”的踪迹,比如说,猴子到了银城东苑,在居民家翻箱倒柜的;在秦淮区苜蓿园片区的一处小区内也出现过猴子;3月份的时候,南京清凉山景区发布提醒说,小心“猴”出没;还有人说在鼓楼区发现了一只猴子蹲坐在路边绿化带的边缘,抱着肚子,看向前方。我们南京肯定生态太好了,不止是猴子,还有野猪也会出现在城市里。我就想问的是,如果我们在路上再遇到这类问题,怎么办?假如它是野生动物的话,要向哪里反映?
[王瑾]好的,这位朋友讲了这个猴子,在我们家小区里我也碰到过,今天我们共同问一问。 这位朋友现场互动到这里,今年2月份以来,这只猴子应该说迅速走红了,他在紫金山看过雪,居民家里偷过橙子。这只猴子动作敏捷,非常难抓,备受大家关注。前段时间,流浪猴终于被送到了南京红山森林动物园。由于流浪的猴子可能不止一只,如果哪天遇到这样的猴子,我们要怎么办? 这个问题哪位现场回应一下。 首先请您做一个自我介绍。
[江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翟飞飞]主持人好,各位观众大家好,我是江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翟飞飞。 今年我们不断加大野生保护的制度,现在社会保护意识也提高,很多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得到了增长,老百姓就有一个切身的感受,野生动物会经常出现在我们身边,因为野生动物自带流量,很多媒体也可以看到这种新闻。刚才这位听众提到,如果我们碰到类似的猴子,我们应该怎么办?首先成年猴子是有攻击性的,我们要坚持“三不”原则,不靠近、不惊慌、不投喂。正常野生动物不会跟人接近的,我们也不要因为过于好奇主动接近他们。如果在户外碰到了猴子这样的野生动物,我们可以正常的均速走开,不要快速奔跑惊扰他们。其中更不要逗弄他们,也不要试图拍照发朋友圈。如果猴子进入我们家里,可以打开门窗,让他有一个自行离开的通道,如果长时间在家里不走,我们可以向当地的林业部门或者公安部门联系,寻求帮助。
[王瑾]好的,你看现在我们随着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改善,我们亲近野生动物的机会越来越多。在城市中,我们如何保护自己和野生动物?让彼此和谐共存。
[江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翟飞飞]主持人,我们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处是要保护好我们自己,也要保护好野生动物,我们社会公众如何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中,可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拒食野生动物,从我们自己做起,也劝亲戚朋友不要吃野生动物。第二,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我们市民一旦发现有非法捕杀、非法食用、贩卖野生动物的,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我们及时进行查处,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第三,给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不捕杀不食用是基本,还要给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我们在南京的紫金山游玩的时候,尽量走正常道路,不要走野道给他们一个良好的环境。我借用一个专家的话,人和野生动物的和谐共处,不打扰就是最好的温柔。
[王瑾]我国是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如何让这些“进城”的野生动物和人类和谐共生,是城市发展和野生动物保护之间需要不断完善的过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王南]好的,欢迎回来,继续《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今天上线的部门是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林业局。 为了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去年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明确了林长的责任分工,并且要求在其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确保到今年6月全面建立林长制。那么具体落实情况如何? 我们看看记者的走访调查。
[vcr2:6月全面建立林长制 落实情况如何?]
[王南] 记者一番走访下来,发现林长制的落实情况有差异,有的地方比较好,也有不尽人意。比如说找不到林长公示牌,您对此怎么看? 请林业局的沈局长给我们回应一下,这个林长公示牌确实不好找?这个问题您怎么看?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江苏省林业局局长 沈建辉]林长制是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梳理责任的重要制度创新。为了便于更好的宣传林长制,落实林长的主体责任,方便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所以我们制度设置要求各地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林长公示牌。林长公示牌一般要求设置在林业资源的重要区域显著位置。比如说是林场、森林公园、治安保护区人群比较密集的出入口处,便于公众的监督。并且在公示牌上要表明责任的区域,森林资源的基本状况,以及负责林长和勤护人员的基本情况。从片子中反映的情况来看,林长公示牌的设立各地方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刚才老山林场的公示牌上,第一,他设立的位置不对,应该设立在人员人群比较密集的地方。第二,他这个公示牌上的人员和实际情况已经发生了不一致。虽然从公示牌这个具体现象反映出不一样,实际说明了我们在林长制的实施推进过程当中,地区与地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还存在着不一致性。落实情况的不一致,包括具体人员的思想人事部一致,人员到位不一致,还有我们具体工作落实措施也是不一致的。我们下一步结合前期调查研究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对标找差,举一反三,督促各地规范推进林长制工作,以期达到良好的效果。
[王南]就是说,我们林长公示牌绝不仅仅就是一个摆设,绝不是一个摆设,它涉及到我们一系列的举措是否落实和认识到位。6月份我们要全面建立林长制了,目前看到的这个情况只是其中一个点,表面的一个点,之后是一个系统工作,其他要完全把林长制落实到位的话,还有什么工作要做,已经推进到什么地步了?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江苏省林业局局长 沈建辉]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生态领域的重大的改革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我们江苏省在前几年试点的基础之上,去年的7月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这个也是标志着林长制的改革在江苏已经全面推开。到去年年底,我们省市县五级林长的责任体系已经基本建成,那么也就是说,比中央的要求提前了半年。从省级层面来看,有省委书记省长担任总林长,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林长。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也担任了林长。省市县三级都成立了林长工作责任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责任人担当组长,并且在林业主管部门设立了林长制办公室,集体负责全省林长制的日常工作。同时,我们还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发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专题宣传,尽可能的让老百姓知道林长制、支持林长制。形成全社会都关注关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良好氛围。 同时我们还按照中央的要求,制订配套了相关的制度,比如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巡临制度,督察评价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应该说,为我们全面推行林长制,打下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当然全年推行林长制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在全省聚焦四个方面加以全面的推进。 一个是要进一步的完善五级林长体系。这个组织框架、责任体系已经形成了,我们要从督促落实、制度机制来进一步推动林长制建起来、转起来,发挥功能和作用。 第二,我们还是要严格的保护森林资源、林业资源。真正把林长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我们还是要加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的监管和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地的建设与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严密防控森林火灾,全面提升有害生物的防控效果和水平。 第三,我们要推进林业生态建设。首先我们要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大力推进森林城市和绿色村庄建设。挖掘绿化造林的潜力,我们要以沿海、沿京杭大运河、沿江、沿淮河等生态廊道为骨架,系统地构建我们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 最后我们还是要深化林业的改革发展。特别是要强化对森林和湿地的碳汇研究,探索设立林业碳汇的教育体系。深入的助跑绿美江苏、生态旅游的系列活动,加快森林步道的建设步伐,以点带面推动森林康氧产业发展,持续推进苗木特色村镇建设,确保今年要实现林木种苗和林下经济产值超过1千亿元。这是我们的目标。
[王南]这是我们林业工作的工作空间,非常大。 我还想问一句,我们人员配备能不能到位,我们有这么一片森林,多少面积内需要配备多少人员?像刚才老山的森林公园也有这样的问题。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江苏省林业局局长 沈建辉]是的,林业资源的管护,人员是基础也是关键,我们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江苏的实际,有一个配备的标准,就是每500亩地要有一个管护人员。我们这两年也跟省里面相关部门开展了相关人员的配备和这方面的工作。也希望通过这一次的林长制的实施,进一步落实到位。
[王南]保护好我们的森林和林业,才能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环境。谢谢。 林长制落到实处,才能为美丽江苏建设筑牢绿色生态基底,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 好的,接下来把时间交给王瑾,看看互动参与情况。
[]好的,《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我是王瑾。今天走进直播室的部门是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林业局,您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目前已经有 29483 位朋友在荔枝新闻互动区点赞。有朋友留言说“现在城里的环境越来越好,每到春天网上都会出现很多拣小鸟和小动物在求助,希望可以发布一些具体的规定,让我们知道怎么救助小动物。这个朋友说,我们看到城市的环境在改善,要向一线的工作人员说一声辛苦了,也希望未来在这里更加美丽,让孩子们在花园城市当中生活。 ”期待更多朋友的参与。下面我们来听一段张家港华先生发来的语音。
[语音]
[王瑾]这个用地是国有的划拨土地,这个问题挺专业,什么是国有的划拨土地,和我们普通的住宅用地相比有什么不同?这个问题哪位现场回应一下。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权益处处长 吴 飞]主持人好,观众听众朋友们好,就这个问题我做一个回应。 按照法律的规定,我们的国有土地是以划拨、出让或者是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供应的。按照来源方式的不同,相应的形成了国有的划拨土地,国有的出让土地,或者是国有的租赁土地。 国有的划拨土地主要是指国家无偿或者仅仅是收取用地的成本费用而提供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此外,我们还可以按照规划所确定的用途,来进行划分,比如说有工业用地,商业用地等等。住宅用地就是按照规划所确定的用途,来进行分类的一种。刚才您所提到的国有划拨土地和住宅用地之间,有什么样的区别?其实,他们是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来进行划分的。其中一种就是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同供地方时进行划分的。另外一种就是按照规划所确定的用途来进行划分的。他们之间实际上是既有区别也有联系的。 谢谢主持人。
[王瑾]好的,您给我们介绍了这个很专业的问题,现在很多人可能到城市生活,原来他在农村是有房子的,我们在日常节目中就接到过大家的反应,说农村的房子年代很久了,不适合居住,这时候如果想回去把老房子翻建一下,这样是否可以,尤其是在国有划拨的土地上,老房子可以翻建吗?这个和我们户籍有没有关联?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权益处处长 吴 飞]我把这个问题再做一个回应。其实这个问题在近期也接到过群众的电话咨询,我们也对象关的情况做了一点了解。由于历史的特殊情况,这个问题相对有点特殊。根据我们的了解,这个农业示范园区前身是1951年的时候设立的国营农场,是由围垦的滩涂土地形成的,都是国有土地。当时这个国营农场为了解决职工的住房保障问题,就参照了农民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的分配管理模式。到了2005年的时候,这个国营农场的建制撤销了,下放到地方进行管理。后续在管理的过程当中,相应的农场职工也转变身份,成为了社区居民。到了13年的时候,国营农场更名为现在的名称,就是现在的园区。考虑到过去的历史沿革和现在的需要,现在也参照宅基地分配管理的模式,制订了更加详细具体的一些政策和规定。这个政策和规定主要是有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个是要求申请建房的,或者是翻建的主体应该是在这个社区在籍在册的居民。第二是一户一宅的要求。第三,就是必须要符合相关的规划管控要求。 刚才您所提到的这位申请人,如果他符合以上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可以向所在的社区提出申请,经过社区的初步审核,转报给管委会的国土所,会同相关的部门来进行审核。经审核公示以后无异议可以批准予以翻建。
[王瑾]您做了现场的回应,我也跟大家说这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必须是社区在册,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做了一个回应,大家还关心一个问题,现在很多在城市居住的人们,他以前在老家是有房子的,他的这个土地是集体土地的性质,他们可不可以回去建房,和刚才所说的户籍、社区在册,有没有一个必然的关联。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权益处处长 吴 飞]这个问题是一个面上的问题。刚才这个现代科技农业示范园区的问题,相对来说是一个历史形成的特殊问题,是在国有土地上。一般来讲,在集体土地上,目前新建宅基地的,或者翻建,一般来讲都是要求仍然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和户籍还是用一定的联系关系的。
[王瑾]非常明确,要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册的成员,我们现场互动就到这儿。
[王瑾]这位网友说在家附近出现了一块地质灾害警示牌,这个地质灾害指示牌意味着什么?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刘聪]这个指示牌比较专业,大家可能平常也比较少碰到,说明这个小区附近有地质灾害的隐患,总体来说,我们江苏的地质灾害比较少,整体是比较安全的,最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控工作,采取很多措施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可以告诉大家的是,近18年来,我们省里面没有发生一起人员的伤亡事件。应该说,也没有出现重大的财产损失,所以说,这位网友朋友,应该说不必太过担心。但是应该说,树立警示牌是有一定的原因的。我刚才说了,应该是周边一定有一些灾害的隐患。我们每年年初都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么彻底整治,要么根据灾害的类型和危险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这个警示牌就是一个提醒的作用,希望我们观众朋友、听众朋友、网友朋友看到这些警示牌的时候,做到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个,这对我们加强自我保护是有好处的。及时了解信息,一般来说,这个警示牌里面都提供了地质灾害的类型,危险程度,以及有关的联系人信息。我们根据这些信息,有可能当地政府发放的防灾明白卡,我们就知道,这个地方有可能是发生什么样的灾害,这是一个了解信息。 第二个是要关注天气,我们江苏突发性的地质灾害更多是一些滑坡和崩塌。一般说,在长期连续降雨的情况下可能成灾。我们还是要高度关注强降雨、连续降雨,以及台风天气等关键的季节。看看周围环境的变化。 第三是注意观察。这个警示牌出现在小区的周围,我们有专业的人员开展专门的巡查工作。当然我们小区附近的居民也要及时参与。当发现房屋周边出现一些开裂了,冒水等现象的时候,要及时联系警示牌上的联系人,做好相应的工作。同时也要相互提醒,相互照应。 四是及时撤离,发生紧急情况以后,要按照撤离的路线,一般警示牌上会提醒的。或者我们一些防灾的明白卡上也有,包括一些撤离的安置点,进行安全的转移。在安全隐患没有消除之前,不要擅自返回住所,以保证安全。 地质灾害防治关乎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马上汛期要来了,我们省里面气象部门也跟我们进行会商,预测今年天气情况还比较复杂,各地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临灾处置等工作,确保安全渡讯。
[王南]我们这个警示牌上会有很多的警示信息,一系列信息,包括联系人,撤离的路线,解决的方案,如果网友有问题,可以打电话给联系人进行了解,还有是密切关注天气。 谢谢刘厅长的解答。 我们再关注一个提问,这个网友说,我家门口有一棵大树,年代很久了,我想知道如何认定为古树名目,这个古树名目有什么保护措施。这个网友很关心生态环境,也很关心这棵古树,防止他发生意外,要保护起来。
[江苏省林业局造林处处长 谢友超]古树林木是我们的瑰宝,也是前人和大自然留给我们的无价的财富,我们江苏是少林省份,但是我们的古树林木种类繁多,目前有25000多株,有近200个种和变种。刚才网友讲的关于古树林木的认定问题,就是如果有市民朋友或者单位发现辖区内有树龄超过100年而没有登记的,及时向当地绿色委员会报告,他们会组织开展鉴定工作,并就成果进行一定范围的公示。后期的认定,包括审核发布,有一个权限问题,就是一级古树林木是省绿化委员会,二级是市绿化委员会,三级是县绿化委员会。 关于古树的保护,一是建立档案,目前我们25000多个古树林木都建立了档案,第二是落实责任,每一株登记在册的古树林木都要落实管护单位和责任人。第三是开展巡查巡护,就是及时的发现问题并改进。第四是抢救复种,对长势削弱的古树林木,按照因树制宜一树一策的要求进行保护。 只要登记了,我们都会有一个牌子。
[王南]对周边有没有什么限制?
[江苏省林业局造林处处长 谢友超]有的要设置围栏,有的是对树洞进行修复,还有排水要做好,有的死了就是因为淹水了,这些都要注意。
[王南]第一步是要认定,找相关部门认定。是园林绿化部门。
[江苏省林业局造林处处长 谢友超]总的是在绿化委员会,城市是在城市园林里面。
[王南]解答的非常清楚。 最后我们请刘厅长谈谈参加本次直播活动的感受。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刘聪]好的,非常感谢社会各界朋友对自然资源和林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今天观众听众、网友朋友们,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各个渠道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这些问题也非常好,既关乎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生态安全这些国之大者问题,很多问题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包括生命财产的安全,生态环境质量的问题,我们回去将尽量组织力量,一一梳理,个个调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下一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聚焦两统一的核心职责,深入推进优空间、护资源、促发展,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落实林长制为契机,加强土地、矿产、海洋、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的保护。全力精准保障全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的资源供给,有力支撑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自然资源保障,也再次感谢政风热线栏目组给我们这个接受群众监督、了解群众呼声、宣传政策的机会,帮我们改进工作、提升水平。也祝政风热线栏目组越办越好,谢谢大家。
[王南]好的,谢谢刘厅长,也谢谢各位嘉宾参加《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今天上午的直播就到这儿了,关于本次直播的相关内容,您还可以关注明晚8点05分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播出的《政风热线》节目。如果您有任何投诉或建议,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 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给我们留言,我们都会一一反映给相关部门,《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将持续为您服务。做个预告,6月7日,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体育集团将走进《政风热线》,期待您的参与和关注。传达诉求,监督政务,政风热线,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