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南]传达诉求,监督政务,欢迎收看收听《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我是王南。今天“我来帮你问厅长”的上线部门是江苏省税务局,上线嘉宾是省税务局局长侍鹏,欢迎侍局长。
[江苏省税务局局长 侍鹏]您好。
[王南]欢迎您。一起来到现场的还有省税务局征管科技处、社会保险费处、纳税服务处、政策法规处、财产和行为税处、个人所得税处、企业所得税处、货物和劳务税处、第二税务分局等职能处室负责同志。欢迎各位参加到今天的直播活动中!今天,全省13个设区市的税务局相关负责同志也都同步在线,实时回应群众诉求,答疑解惑。首先,请王瑾为大家介绍一下我们节目的互动参与方式。
[王瑾] 王瑾:好的。大家好,我是王瑾。今天我们的节目,正在通过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江苏新闻广播南京地区FM93.7、苏南地区FM95.3、荔枝新闻、中国江苏网、我苏客户端、江苏新闻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江苏12345微信公众号同步为您进行直播。您有任何关于减税降费、纳税申报、退税办理、税收服务等方面咨询或者是投诉,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你有什么问题或者困惑,我们帮你现场追问!
[王南]好的,谢谢王瑾。希望关注我们节目的朋友赶快参与到我们的直播中来。 节目开始,我们先来看一下网友留言,荔枝网友“飞翔工程师”说:我们是一家生物制造企业,这几年公司一直很注重研发,每年都有一千多万的资金投入,按照75%的比例扣除以后可以有一百多万的退税,想问一下这个政策后面还能继续享受吗?能不能优惠力度再大一点? 这个问题谁来回应一下。
[江苏省税务局局长 侍鹏]好的,主持人,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3月25号,李克强总理在江苏视察工作期间,就国务院常务会议24号做出的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与我省企业家交流,指出这样一个重大决策是促进实体经济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的有效举措,当时还提到了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这也是今年结构性减税当中力度最大的一项。这项政策对于促进我省制造业企业自主研发、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将给予重大的利好,这个政策我先介绍一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个是执行时间延长了,原来75%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已经到期,这次国务院决定再延长三年,到2023年年底。第二项内容就是扣除比例提高了,制造业企业从原来75%扣除提高到100%,相当于企业每投入一百万元的研发,在税前可以扣除两百万,这样算下来就少缴了企业所得税。第三是享受时间提前了,从一年享受一次现在变成了一年享受两次。这位网友提到的企业是制造业企业、先进技术企业,在今年10月份就可以把今年当期的研发投入来申报,享受这个优惠政策,对于企业来讲也是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税务部门也将主动开展服务,帮助企业,现在完善辅助账户的核算,将好政策及时足额直达企业,预计2021年度江苏全省将有超过6万户的企业享受到这个红利政策,结合减税540亿元,新增减税超过100个亿。
[王南]这个政策满足了我们生产企业的切实需求,关键在于落细落实,我们有没有一些保障措施,能够保障这些政策真正让企业得到实惠呢?
[江苏省税务局局长 侍鹏]好的,近年来全省税务系统认真落实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按照三快一严的要求,把及时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的政策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我们2020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了2565亿元,全省9成以上的企业都享受到了税收优惠,占比八成以上的中小企业获利最多,制造业企业减税降费的幅度最大,达到3成,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落实的力度,确保不管是新政策还是老政策都能不折不扣的落实。 第一个是进一步加大宣传辅导的广度,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第二个是进一步加强精准落实的力度,确保应享尽享,三是进一步加快办理的速度,确保快办快享。
[王南]我们能够充分感受到在这个疫情冲击之下,我们的企业也是困难重重,但是我们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也的确是发挥了我们服务经济的这样一个作用。 好,谢谢侍局长,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群众还有哪些诉求,在和税务部门打交道的过程当中还遇到哪些烦恼。 我们首先来看的就是在连云港的一位观众给我们带来的一个问题,大家都知道这个过户办理产权证之前,必须是要缴纳相关的契税,但是连云港市有一位观众房女士办理产权证两年多了,最近突然被告知,当初契税没有交,不但要补交契税,还要缴纳6000多元的滞纳金。咱们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蹊跷的税收缴款书]
[王南]我们现场联线连云港市税务局局长李鹏,我们这位投诉人为什么在海州区办理的房产证,可是却拿到了赣榆区的契税呢?
[连云港市税务局局长 李鹏]这个可能是在办理海州区房子的房产证的时候,赣榆区的房产证之前办理的契税,凭证已经拿到手了,也有可能是他自己拿错了的情况。
[王南]那在办理过程当中这种问题不能发现吗?
[连云港市税务局局长 李鹏]根据现行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应当执契税的凭证和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刚刚从直播中听到的情况看,这张税票有可能是这位女士在赣榆买房所缴契税的税票,可能也存在其他的情况,而不是海州区这套房子的完税凭证。至于房女士讲两次向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了相同的两笔款项一万一千多块钱,与契税所缴的费用是不一致的,但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没有为这位女士代缴海州区的房子契税,我们就查不到记录,稽查局让她补缴税款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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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南]您刚才给出的解释我们当事人和我们观众是没有办法接受的,这中间怎么跨区拿到契税证明的,这个中间还存在罚款的问题、缴纳滞纳金的问题,后续还会怎么处理呢?
[连云港市税务局局长 李鹏]她是在赣榆买房子的,已经交过契税了,所以她拿到了这样的凭证,后面我们还会对这个事情,稽查局对她进行跟踪,帮助她来解决这个事情。这个过程当中,有一些情况我们目前还在进一步地调查,总的来讲不会让纳税人重复缴税。第二条根据契税的相关情况来看,它的滞纳金是应当从她办理房产证登记的时候来算,目前是按照滞纳金来征收的,这个情况我们将继续跟当事人沟通,来解决好这个问题。
[王南]如果不是当事人的错误导致的这个迟缴,那她还需要缴纳滞纳金吗?或者由谁来缴呢?
[连云港市税务局局长 李鹏]这个要在调查之后来看。
[王南]我们要以什么样的力度来调查?
[连云港市税务局局长 李鹏]实事求是的力度,因为涉及到纳税人的权利,我们还是要以纳税人、缴税人的根本权益为起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尽快地实事求是的来处理好这个事情。
[王南]实事求是,这也是我们房女士所希望的一个调查力度。我想再问一下,在连云港您是否了解还有其他情况?
[连云港市税务局局长 李鹏]因为每年我们也做一些比对,也有个别纳税人来咨询这个事。
[王南]可能还会有各种各样的疑问。
[连云港市税务局局长 李鹏]对。
[王南]谢谢您李局长。同样的问题,我们也想知道在全省层面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我们想请省局的相关负责同志来给我们回应一下,不知道哪一位来给我们解释一下?
[江苏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 彭光煜]主持人好,我是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彭光煜。
[王南]类似这样的情况,我们片子当中所反映的情况,全省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我们是不是掌握这样的情况?
[江苏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 彭光煜]这个实际上税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数据联网以后,连云港这个就是在原来没有数据联网的情况下,事后筛查出来的,所以这种情况在全省并不多见,多数联网的地区不多见。
[王南]在全省是联网占多少的比例?还有什么地方还没有联网呢?
[江苏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 彭光煜]目前全省基本上都实现了联网,包括连云港,19年以后也联网了。
[王南]现在全省是不是都联网了?
[江苏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 彭光煜]90%以上。
[王南]什么时候可以实现全覆盖呢?
[江苏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 彭光煜]应该是今年9月底之前全覆盖,因为税务局也有明确的要求。
[王南]联网之后是不是会有类似的问题集中呈现出来?
[江苏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 彭光煜]目前像南京地区,它是通过系统的程序来控制的,就是说你的税没交下一步就进行不了。
[王南]我们以什么样的力度来解决这个事情呢?
[江苏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 彭光煜]房女士的遭遇可能跟房女士本身并不一定有太大的关系,这里面就是在代办过程当中出现了问题,房女士也不清楚,刚刚李鹏局长讲的,我们会尽量给她做好这方面的排忧解难。
[王南]后续我们会跟房女士一对一的进行处理是吗?
[江苏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 彭光煜]是的。
[王南]这也是一个个案的呈现,可能也给我们有一个警醒,也许有类似的问题会出现,我们预计在9月份联网之后,我们还需要投入更大的精力来投入相对的个案。 谢谢,希望能给我们房女士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 接下来看一看现场的互动参与情况。
[王瑾]好的,各位此刻正在收听收看的是《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我是王瑾。今天走进直播室的部门是江苏省税务局,您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目前已经有19609位朋友在荔枝新闻互动区点赞。有朋友留言说最近几年我们国家科技发展迅速,在许多领域都有突破进展,国家针对科技型企业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激励广大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真是很有必要。还有朋友留言说我也是契税没有缴,现在缴了需要缴滞纳金,买房人开发商没有告诉我需要及时缴纳契税,想了解一下开发商在这个事情上有责任吗?这是很多朋友收听收看的感受,我们也期待更多朋友的参与。 我们来接听群众诉求。根据2017年底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18年1月1号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可按照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这本是一条减税降费的好政策,但是,我们《政风热线》节目近日接到部分企业财务人员反映称,他们在实际抵扣过程中,遇到了麻烦。我们一起来看报道:
[电话连线:一次高速通行打出多张发票 企业财务人员抵扣忙]
[概要]张女士(化名)是南京一家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她告诉记者,公司产品主要通过公路运输销往全国各地,而将高速公路通行票据进行汇总,用于抵扣企业增值税是她的日常工作之一。张女士感叹,工作量太大了:通行费用可以抵扣税款,但是在操作过程中有很多难处,打发票一个月打下来要打一本书,这样才能抵扣一两百块钱。以2021年1月份为例,该公司高速公路通行费装订起来有两三厘米厚,一百二十多页。希望税务部门能够跟高速公路方面进行协调,尽量做到每一次出行只开一张发票或者是否可以按月进行跨区域平台统一结算?这样就不用一个月打“一本书”的发票了。
[王瑾]各位看完了短片都会有这样的疑问,一次通行会产生多少发票呢?我们现场联线张女士来了解情况,您知道一次通行会产生多少发票吗?
[张女士]我咨询过ETC公司,现在实行的是高速公路分段计费,也许有五六张,也许有七八张,一小段就一张,不可能统一开一张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每一张增值税发票都要打印出来,然后经过计算汇总出纳整合报销,第三人整合后在税务局风险平台找到每一张发票,然后再汇总,一分一厘都不能错,应该说工作量非常大,但是能实际抵扣的税额又很小,其实也就是说发票纸张的浪费,也加重了企业的负担,企业资源的浪费也就是国家资源的浪费,我们希望税务部门能够跟高速公路方面能够进行协调,尽可能的做到每一次出行只开一次发票,或者跨区域平台统一结算。
[王瑾]看一个月能不能打一次一张总发票,是这样的想法吗?
[张女士]对,谢谢主持人。
[王瑾]现在是大数据时代了,能不能充分运用大数据,实现一个月只开一张总票,或建立跨区域平台统一结算系统,以此来进行抵税,这个问题我们现场哪位嘉宾可以回答?
[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 陈日生]主持人好,我是省局纳税服务处陈日生。刚才短片当中讲的,我理解她是两个诉求,一个就是说能不能按照一次下来开一张票,票太多,第二个就是说这么多票抵扣报销非常麻烦,这两个问题呢,第一个问题能不能一次行程下来开一张总票的问题,目前来讲不太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就是你走的这些高速公路它可能属于不同的高速公路,不同的收费主体,开票方式不一样,第二个原因就是目前不同的高速公路它的收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不太一样,有的是适用3%,有的11%,还有财政收费不要缴费的,鉴于这种情况目前只能分段计算、分段开票。关于她说的抵扣麻烦、报销麻烦这个问题,现在已经不是问题了,2018年纳税人就可以通过一个平台,这个平台叫通行费定值票据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直接获取增值税定值发票,获得以后去税务局有一个叫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批量的勾选,就可以抵扣,不用打任何发票出来,抵扣就可以完成了。另外一个报销的问题,在去年年初总局和交通部联合发了公告,纳税人可以通过刚才讲的两家共建的平台,按照一次或者多次行程汇总统一的发票,叫汇总单,并且还规定这些定值票据视同纸质的凭证,可以在满足相关的情况下直接入账报销,也不用打任何一张票出来。
[王瑾]您刚刚介绍我们已经实现了电子发票的打印,通过两个平台,一个通行费的电子平台,还有一个是综合平台,但是好像大家并不知道这两个平台?
[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 陈日生]刚才通过联线,我们也在反思,其实这几年我们税务部门陆续推出了很多服务的举措,服务的产品,很多产品都很好,但是通过刚才的短片我们感觉由于我们宣传的力度或者宣传的针对性不是很到位,所以我们很多产品效果打了折扣,我们这方面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王瑾]好的,谢谢您的现场服务,希望我们可以提高服务水准,由人找政策变成政策找人。我们现场互动就到这儿。
[王南]好的,继续《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 从今年3月1日开始,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式拉开序幕。不过南京的张先生在填报抵扣税项时,却碰到了一件麻烦事。一起来看。
[VCR:社保专项抵扣须填缴费凭证号才能申报?]
[王南]我们来现场联线南京市税务局副局长蔡建勋,您好蔡局长。
[南京市税务局副局长 蔡建勋]您好,主持人好。
[王南]刚才您看到了张先生所遇到的细节问题,如果他去找这个号目前遇到了很多困难,比如说到银行查不到,反正最后这个问题在税务部门这儿体现了,我们替张先生问一问,我们这一项是不是必填的?
[南京市税务局副局长 蔡建勋]对,必须填的。
[王南]那为什么必须要填?能不能简化一些呢?
[南京市税务局副局长 蔡建勋]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为更好的落实个人所得税综合年度汇缴,国家税务总局开发了个税APP,纳税人可以在线上办理年度汇算,按照现有的操作规程个人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时需要据实填报个人收入信息和专项信息等,包括个人缴费凭证号也需要如实填报,片中所反映的情况我们也关注到,如果切实无法获得个人缴费凭证号,申报的时候可以在缴费凭证号栏目里简要说明一下实际情况,同时在备注栏里写明缴费的日期等信息,这样可以通过个税APP完成社保费专项扣除信息的填报。后期我们会做好有关的审核工作,主持人。
[王南]真的在这个备注栏里写说明就可以吗?这个问题有多少人群?您有没有在网上操作过?在网上就能实现正常的申报吗?我们到现场的话是不是能够承接得了这个量吗?有没有考虑过具体的操作?
[南京市税务局副局长 蔡建勋]目前在网上通过在凭证号的栏目填写缴费的日期、金额,我们是能够查到这些信息的,同时在现场也可以帮助纳税人完成这方面的信息。
[王南]如果有日期和金额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那我们APP为什么不把它改进一下呢?
[南京市税务局副局长 蔡建勋]这个情况我们也跟上级机关反映了,正在逐步改进之中。
[王南]我们能介绍一下怎么改进吗?怎么把这一项简化呢?
[南京市税务局副局长 蔡建勋]因为这个个税APP是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我们把基层遇到的一些情况、一些困难通过省税务局向总局反映。
[王南]已经积极的去反映这个问题了?
[南京市税务局副局长 蔡建勋]对。
[王南]现场我们有没有帮老百姓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快捷通道呢?
[南京市税务局副局长 蔡建勋]有的,我们现场在大厅有专门的人员为缴税人服务的。
[王南]目前来咨询这个业务的人多不多?
[南京市税务局副局长 蔡建勋]遇到这个问题的量不大。
[王南]这个问题现场哪个部门给我们回应一下?
[江苏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 叶华]您好主持人,我是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叶华,目前灵活就业人员面广量大,人员比较分散,而且社保费的缴费渠道多元,数据的归集和关联工作量非常大。
[王南]所以量还不小。
[江苏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 叶华]对,非常大,目前我们正在加班加点的完善相关的业务需求,加快的推进信息化的建设,让我们的纳税人能够更方便的来缴税。
[王南]它涉及到我们今后的APP技术上的调整和现阶段我们纳税人所遇到的现实困难的问题,我们当然长期解决是把APP优化,短期内就是这个,除了南京市之外,其他市还有类似的情况,是不是在截止日期之前也能够想一些办法?
[江苏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 叶华]刚才短片中反映的情况,正如刚才南京局领导回应的一样,我们已经关注到了,目前正在加速的推进这方面的解决。
[王南]也许我们还需要增加人手,或者是增加机器,我们需要这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
[江苏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 叶华]对。
[王南]谢谢您。其实我们退税对老百姓、对每个纳税人来说是一件好事,千万不要因为这些细节,技术上操作的问题,而使这么好的政策受到一个闲置,这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情况,希望税务部门能够积极帮当事人去协调所遇到的困难。 我们把时间交给王瑾。
[王瑾]好的,《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我是王瑾。今天走进直播室的部门是江苏省税务局,您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进入网络直播间,参与留言互动。目前已经有37255位朋友在荔枝新闻互动区点赞,数据还在上升当中,有朋友留言说ETC使用起来的确是非常方便,节约了出行时间,但是作为一名跑长途的要报销通行费的司机,每次都要收到海量的发票,这个问题希望快点解决,我们知道这个问题现在是可以解决的。 近日,有常熟的观众向《政风热线》反映:包括他自己在内,身边不少朋友在买车过程中,都遇到了发票金额低开的情况。具体什么情况呢?我们马上接听常熟黄先生的电话,黄先生您好。
[黄先生]您好,我是2016年在常熟这边买了一辆车,在2017年发现,4s店开的购车发票金额不对,开票金额和裸车价格相差3千块钱。后来我去找4s店和厂家,但他们就一直回避这个事情,想给点小礼物息事宁人,但发票却一直没给我重开。后来我就打了常熟税务局的电话,接电话的说知道了,到后来也没消息。我也问过其他买车的以及身边同事,我发现多多少少都存在这个问题,而且金额也不一样,有三千、五千、八千、一万,最高差价达到了三万,这个事情我一直搞不懂,在网上搜也搜不明白,所以今天税务部门领导上线,我就想问一下,这样发票低开是不是逃税?如果属于逃税的话,这个面听广的,金额挺多的。
[王瑾]您刚刚说这个事情跟常熟税务部门反映了,没有任何回应对吗?
[黄先生]对,没有任何消息。
[王瑾]我们今天就帮您问一问,关于黄先生反映的情况,我们记者采访过程当中也发现了发票低开并不止黄先生一例,看似双方都得利,但是对于国家的税收来说可能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刚刚这位听众也提出了像这种问题在日常监管当中有没有发现呢?这个问题哪位现场回应?
[江苏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 奚斐]主持人好,我们是省税务局货劳税处的奚斐,这位网友提出了汽车销售公司低开发票的问题,应该来说不仅违反了发票开具的规定,而且还可能存在偷逃增值税税费的行为。
[王瑾]我们能不能定性?
[江苏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 奚斐]我们税务部门通过日常的大数据分析,是长期关注并且重点打击这些相关的违法事项。通过大数据分析掌握的数据,我们会把这些情况归集起来,按照一定的规定流程进行风险应对,比如说在2020年,就是去年我们省就对全省将近500户机动车经销企业低开发票的情况进行了查处。
[王瑾]就购车发票低开的情况,近日,我们记者以普通市民的身份向当地税务部门反映时,回复说需要消费者自己提供相关证据。那么,相对于让消费者自己提交材料举证,税务部门能否主动作为去发现这样一个漏洞?
[江苏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 奚斐]税务部门是一直通过大数据进行分析的,现在有一个更好的消息,是什么呢?因为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等部委联合出台了一个公告,就是出台的一个办法,机动车发票开具办法,这个办法要求机动车销售企业开具发票必须通过专门的税控系统来开具。第二个对机动车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的开票进行更严格的规定,再一来税务部门就可以通过掌握和归集相关的风险信息,这样我们掌握风险数据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的力度也会进一步加大。
[王瑾]好的,谢谢您现场的回应,在这里希望一方面是通过大数据平台、税控系统能够主动排查,另外像遇到纳税人反映的情况更应该主动作为。我们现场互动就先到这儿。
[王南]好的,欢迎回到《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的直播现场。 我们来看条网友的提问。荔枝网友“快乐起航”说:我从税务局网站上看到,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从10万提高到了15万,我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但我有的月份做不到15万,有的月份超过了15万,这样应该怎么算呢?还有不是说不到15万就不要交税嘛,可在做业务的时候, 有的客人不要发票,有的客人要普通发票,有的还要专用发票,还一定要3%的发票,有的时候还要交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我们看哪一位给我们解答一下?
[江苏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 奚斐]主持人好,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这个为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最近国家又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由10万调整到了15万,这项政策简单的说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月度实现的销售收入如果低于15万,全额不征税,如果超过了15万全额按规定要申报增值税,这项政策能够享受的纳税人是很多的,我们统计了一下在2020年10万标准的时候,全省有小规模纳税人将近450万,其中有90%以上的纳税人他是享受到了这个起征点优惠政策,今年提高到了15万,我们也测算了一下会新增16万小规模纳税人享受这项政策。
[王南]比如说像这位纳税人有时候超过10万,有时候不超过15万,如何更好的得到税收优惠呢?
[江苏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 奚斐]他的月度销售不均衡,有的时候超过,有的时候不超过,如何享受这个政策呢?我们建议可以考虑采用按季申报的方式,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可以选择按季申报,这个选择是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自主选择。
[王南]这个怎么选择呢?
[江苏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 奚斐]年度内只能选择一次,选择一次以后今年就不能再调整了,这样一来如果他选择按季申报以后,有什么好处呢?他可以享受45万,季度销售额如果不超过45万他是可以享受这个起征点的优惠政策,一个季度是3个月,他有的季度超,有的季度没有超过,汇总加起来不到45万,就可以享受这样的优惠。
[王南]他的第二个问题就是说有的客户需要开发票,还有各种不同的情况,您给作一个建议。
[江苏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 奚斐]是这样的,他如果是不到这个起征点,月度不到15万,这个数字是含15万的,或者季度不到45万,他是可以享受到这个政策的,但如果开出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是有特殊规定的,在今年年底前,如果客户是需要1%或者3%的发票,他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开具这个1%或者3%的增值税发票,但是开具了发票以后,他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收入就必须按照发票上的征税率来缴纳税款,如果发票上注明了1%就按照1%来缴纳,如果注明了3%就按照3%来缴纳。我举一个例子,如果按月度算,一个小规模纳税人月度实现销售收入是14万,不到15万的标准,这个时候他按规定是可以享受起征点的优惠政策,但是他正好开了一张3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3万的销售收入就必须按照发票上注明的1或者3的税率申报缴税,不能享受免税的政策,剩下来的11万没有开票的或者开普票的是可以享受起征点的优惠政策。
[王南]谢谢奚处长。我们继续来看微信网友的一个提问, 江苏新闻微信网友“神奇的皮卡丘”说:我是一家外贸出口企业,去年受疫情影响,我们经营压力很大,而我们国外客户又因为种种原因,拖欠货款,导致我们无法及时拿到收汇凭证,眼看着就是申报期最后一天,我们很着急,是不是后面超期了就不能办理退税了?我们会不会遭受双重损失啊? 这个问题哪一位来回应一下?
[江苏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 秦建平 ]主持人好,我是省税务局第二分局秦建平,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按照现行的税收管理规定,外贸企业申请办理退税要收汇,他讲的这个问题也不用着急,关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规定要求,即使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收汇,或者没有办理收汇的手续,在以后办理这个收汇或者是办理收汇手续以后,随时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退税。
[王南]有时间限制吗?
[江苏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 秦建平 ]没有。
[王南]有其他的说明过程吗?
[江苏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 秦建平]没有,只要办理不能收汇的手续就行了,目前的规定是不设最后期限的规定,请他放心。
[王南]请这位微信网友放心,不受这个期限的限制,谢谢您。 我们再来看荔枝网友春暖花开说,我是一家餐饮企业,今年1月份收到税务局的一封限期改正通知书,为什么第一次没有申报就罚了款呢?
[江苏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姝菲]我是省局政策法规处张姝菲,这位网友的提问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从去年8月1号开始,我们全省税务系统就全面实施了长三角区域的首违不罚的清单制度,主要是针对发生的频率比较高,危害不大,情节比较轻微,而且能够及时纠正的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一共有18个事项,这位网友反映的是在没有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的,属于这个范围,但实施首违不罚是有条件的,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必须在一年内首次发生,第二个是情节轻微,第三个是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这位网友的行为是符合条件的,但很显然他不符合第三个条件,应该说他已经收到了税务机关给他发的责令改正的通知书,其实已经给他提供了一个补救或者纠正的路径,但是他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补救和纠正,所以他这个行为就不能够适用首违不罚,应该依法予以惩罚。借这个机会也想提醒纳税人,首违不罚并不等于是违反了,纳税人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涉税事项,如果确实因为疏忽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造成了没按规定来办理,也应该及时进行纠正和自我补救,以免造成处罚和其他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
[王南]还有一个问题目前这个当事人他确实因为疏忽造成的目前纳税信用受到了影响,还有没有补救的措施?
[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 陈日生]我来补充一下,我是纳税服务处陈日生。刚才讲到的这个纳税信用的问题,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纳税人也特别关注,因为它的使用领域越来越广,刚才这个人说他被处罚了,如果确实被处罚了,他的信用得分一定会受到影响,但是不是必然带来他的信用等级变化,因为等级分A、B、C、D,每一个等级有一个分值区间,根据你违法或者是其他的行为,会有一定的分值,扣了以后到哪个档次就在哪个档次。对外来讲,由于信用等级下降了,可能办贷款,去签一个合同等等,都会不方便,非常重要,但是怎么补救呢,像他这种行为不是太严重,级别不会太低,如果有了级别下降以后怎么补救呢?一如果这个行为你认为是一种冤枉或者是误判,你可以到当时评的税务局去申请,我们收到申请以后会看一下情况,进行等级的调整,第二个如果已经定死了,你就是这个级别的,没有什么好争议的,第二年年底你可以再提交信用等级修复申请,我们收到你的申请以后,如果你这两年一直没有什么问题,我们可以恢复到相应的级别。
[王南]好,谢谢您的解释。
[王南]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还有一些问题没来得及回应,欢迎大家给我们留言,我们会将所有的问题都转交给江苏省税务局来办理、回复。 今天的直播活动就快进入尾声了,最后我们请侍局长谈谈参与这次直播活动的感受。
[江苏省税务局局长 侍鹏]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听众、观众和广大纳税人的参与,今天上午我们借助政风热线的平台与大家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无论是节目中提到的问题咨询还是质疑批评,都体现了大家对税收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江苏省税务局表示衷心的感谢。尽管我们在税收营商环境、税收变化改革当中做了大量艰苦的努力,但是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对节目当中提到的和网络平台反映的问题,我们会马上逐一核实、逐一解决,并给予回复。 下一步全省税务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和对税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税务总局的部署,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深入践行为纳税人缴税人服务的宗旨,加快建设税收营商环境的最佳体验区,为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谢谢大家!
[王南]谢谢侍局长和各位嘉宾参加《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今天上午的直播就到这儿了,关于本次直播的相关内容,您还可以关注明晚8点05分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播出的《政风热线》节目。如果您有任何投诉或建议,都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25-83195110,025-84658888 或者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给我们留言,我们都会一一反映给相关部门,《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将持续为您服务。下周二4月20日,江苏省应急厅将走进《政风热线》,期待您的参与和关注。传达诉求,监督政务,政风热线,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