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学益]各位记者朋友们,下午好!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会期长,任务重,成果多。这次会议共审议了47项议题,通过了2件省级地方性法规,集中修改18件、废止1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审查批准了设区市报批的14件法规。会议还听取审议了1个执法检查报告和7专项工作报告。
[邵学益]这次会议首次听取审议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首次就司法方面的专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首次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工作。
[邵学益]这次新闻发布会围绕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情况、落实环保决议并出台2018年—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情况等三个方面,发布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邵学益]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环资处处长王诺、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二组组长刘朝阳、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副处长张祥志、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经济法处副处长顾文卿、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倪红娟、省人大常委会农委法案处副处长谭敏、省扶贫开发研究所所长肖宜滨。
[邵学益]首先请有关同志把三个议题相关情况介绍一下。先请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环资处王诺处长介绍我省落实环保决议并出台2018年—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情况。
[王诺]各位记者朋友,我把省人大和省政府怎么样围绕贯彻决议制定清单的过程跟大家做个简单的报告。这次省政府提交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都非常重视,在广泛发动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前后磨了两个月的时间。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多次研究,陈震宁常务副主任、邢春宁分管主任亲自指导督促,分别赴地方和省生态环境厅进行调研。
[王诺]吴政隆省长、费高云副省长亲自审定清单,上周日上午召开了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全体会议,进行专题讨论,省政府对此非常重视的。在会上,省市两级攻坚办协同推进,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两种方式,对清单反复讨论、深入论证,结合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王诺]这是省人大的一个创新之举,没有先例可以援引,是一个摸索。另外,我介绍一下这个清单是怎么回事,它以后是怎么运作的。
[王诺]第一,清单跨度为三年,从2018年一直到2020年,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同步的。清单有一个时间进度的安排,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年都有工作任务,每年都有目标。
[王诺]第二,它的范围是涉及我们全省各个层级各个方面,有省级的各有关职能部门,另外还有13个设区市人民政府。大家看到的是省政府的清单,根据规定,省市县三级都有这个清单的,都要在今年年底前拿到同级人大进行审议,就是说它的范围一直到省市县三级。另外,我们还提出可以向乡镇人大进行试点,涉及到四级,要求是到三级,乡镇和街道这一块是可以试点的。
[王诺]第三,它的内容是七大类。后面请刘朝阳组长给大家介绍一下。
[王诺]清单的管理是这样的,今年这个清单,大家看到是一个三年的总清单。每年的3月份,我们都会对上一年度的环境状况和年度环保指标完成情况要进行审议,省政府要向省人大作报告。现在要把这个清单划到环境报告里面。最近的就是2019年3月份要对2018年的整改情况进行汇报。
[邵学益]现在,请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二组组长刘朝阳介绍我省落实环保决议并出台2018年—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情况。
[刘朝阳]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经济总量、城镇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的前提下,环境总量整体保持稳定或者成效较为明显。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江苏省的生态文明建设还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质量仍然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短板,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刘朝阳]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2018年的9月21号,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要求各级政府在广泛征集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从影响环境质量,存在环境风险、损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等方面列出2018年—2020年本地区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拿出标本兼治、科学管用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时间进度,在2018年年底前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并向社会公示。
[刘朝阳]根据决议的要求,省政府组织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和单位,在充分征求各地和省各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我省的2018—2020年省级必须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清单。这次发布的主要是省级,省市县三级都要按照要求同步列出清单,向各级人大提请报告,同时可能这个清单一直要落实到省市县乡四级。
[刘朝阳]这个省级清单共列出了省级的突出环境问题是95个,按照要求明确了每一个问题的整治目标、进度要求和责任单位。从问题的类型上面来看,95个问题涉及到结构调整方面的18个、生态保护方面11个、水污染方面19个、大气污染方面13个、固体废弃物污染方面是6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7个、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21个。从发生的区域上来看,南京是8个、无锡是8个、徐州是10个、常州是11个、苏州是9个、南通是11个、连云港是9个、淮安是8个、盐城是9个、扬州是6个、镇江是8个、泰州是8个、宿迁是7个。其他的共性问题是13个。
[刘朝阳]在编制清单的过程当中,我们始终遵照和坚持“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分级负责、稳步推进”的原则和要求。
[刘朝阳]突出重点,就是聚焦我省今后三年必须解决的绿色发展、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等五大类的突出环境问题。尤其是近几年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发现和交办的问题,省“两检六治三提升”专项行为需要解决的问题,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所列举的问题。“263”江苏卫视曝光和“263”微信公众平台举报的问题,以及近期省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的要求规划必须解决的黑臭水体的整治、垃圾治理、危废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一些重点问题。
[刘朝阳]实事求是,其实就是要合理地确定目标,用“跳一跳够得着”作为一个衡量的标准,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
[刘朝阳]分级负责,就是在省市县乡分级负责,各有侧重。
[刘朝阳]稳步推进,就是体现在我们清单的开放性上,人大领导,一直要求这个清单应当是开放的,我们不要求一步性到位,可以逐步完善,滚动实施。这是在编制过程当中所遵照和坚持的一些原则和要求。
[刘朝阳]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编制工作,省人大相关领导先后组织到省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无锡、常州、扬州等设区市开展了调研指导。
[刘朝阳]根据省领导的要求,我们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组织13个设区市和省各有关部门认真编报了本地区本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并反复征求意见。几上几下来来回回,大家在这上面考虑怎么样才能客观、准确、全面地把江苏突出环境问题需要整治的问题反映出来。
[刘朝阳]吴政隆省长亲自主持召开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的全体会议,对全省突出环境问题的清单进行了专题的研究,并且报省人大十三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下一步可能还要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情况进一步地修改完善以后下发公示。
[刘朝阳]总体来看,这一次编制的全省突出环境问题的清单,既具体明确又切实可行,有很强的代表性和针对性。符合中央要求,符合江苏实际,也符合人民群众的期盼。对于聚焦重点难点环境问题,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将起到有力有效的促进作用。
[刘朝阳]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我们将牢记使命,开拓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立足省情实际,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我省突出环境问题基本解决,突出环境风险有效控制,突出环境矛盾有效化解,确保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如期实现。也真诚地希望各位媒体朋友鼎力支持,我们共同开创江苏生态环境工作的新局面。
[扬子晚报记者]具体这个清单什么时候公布?
[王诺]按照我们的计划在本年底年底前向社会公示,这是一个总清单,最迟12月31号。
[邵学益]现在,请省人大常委会农委法案处副处长谭敏介绍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谭敏]各位媒体朋友好!今年我们省人大常委会把扶贫开发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作为一个重点的监督内容,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也是为了更好地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更是为了把我省扶贫开发的各项政策、举措、措施更好地落到实处,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
[谭敏]为了做好本次执法检查工作,9月下旬的时候我们就制定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下发到各有关部门和各个相关市,及早做好准备。10月份中旬召开了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贯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也做了很好的交流。会后,选择苏北五市和老区三个有代表性的市县,就是镇江句容市、宿迁泗阳县和淮安涟水县进行实地检查,主要察看当地的一些帮扶项目和扶贫产业情况,与当地部门也做了一些交流。同时也委托徐州、连云港、盐城三个设区市的人大同步开展检查并提交执法检查报告。
[谭敏]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感受比较深的就是“十三五”以来,围绕新一轮的扶贫开发目标,就是农民年均达到6000元的这个扶贫标准线,这个标准线是2016年的时候我们省在“十二五”4000元的基础上制定的,是远远高于国家标准线的。围绕这个目标,省委省政府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说加强统筹领导、完善扶贫政策、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帮扶水平,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可以说是取得了很好的阶段性成效。特别是在实地的检查中,我们也看到各地创新了很多扶贫工作的机制方法,比如说宿迁的大病补充保险、土地制度的创新,淮安的“千百万扶贫济困大行动”等等,都值得进一步宣传和推广。执法检查中,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是坚持问题导向,指出了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谭敏]执法检查报告里面提到的主要几个问题,目前扶贫开发的顶层谋划力度还不够,重点低收入人群的帮扶措施与保障制度衔接还不到位,促进产业发展的配套机制不完善、扶贫基金使用效益还不高等主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也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意见,本次常委会期间常委们也对这个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也提出了很多建议,形成了一个初步的审议意见,17个方面的内容,下一步我们还要进一步分析和梳理。
[谭敏]值得一提的是去年3月份的时候我们就听取了省政府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的报告,今年我们是执法检查,明年还准备继续把这个扶贫脱贫作为一项监督内容。这样连续三年持续推进,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把我省各项惠农、优惠、扶贫开发政策更好地落实到低收入农户、低收入人口,让他们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也是为完成既定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做好准备。
[邵学益]现在,请省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经济法处副处长顾文卿介绍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情况。
[顾文卿]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刚刚闭幕的第六次常委会会议通过了这个条例,这个条例总共是五章56条,条例主要立足于加强和规范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健全见义勇为工作机制,明确见义勇为人员的确立和奖励程序以及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顾文卿]这次条例属于废旧立新,原来省里也已经有江苏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已经实行了二十多年,有不少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现实需要。原来条例是六章27条,我们现在刚通过的条例是共五章56条,从数字上来说可以说总共增加了23条,在原来的基础上条文的数量是进行了翻倍。
[顾文卿]新条例的主要内容,我下面简要介绍一下。
[顾文卿]第一个主要方面的特点,首先,注重营造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规定,在总则部分明确全社会应当支持见义勇为,尊重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见义勇为宣传教育,普及科学合理实施见义勇为知识。媒体应当发布一些见义勇为公益性广告,同时还要及时宣传和客观报道见义勇为事迹。其次,还明确了在见义勇为的发生现场对于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业务或者约定义务的人员应当履行义务,对实施救助的见义勇为应当给予保护,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则,同时鼓励公民对实施见义勇为的人员予以积极援助和保护。第三,为了免除见义勇为人员的后顾之忧,条例的39条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对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以及见义勇为人员免除民事责任作了规定,并明确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实施恐吓、威胁、侮辱、殴打、诬告、陷害等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顾文卿]第二个主要方面的特点,是明确了见义勇为条例和保护工作职责。国务院对见义勇为保护工作要求是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结合我省的实际,条例明确了我省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见义勇为工作职责,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来负责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并设立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协调解决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明确了公安机关承担的一些有关见义勇为具体工作的具体职责,并进一步规定其他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对依法成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规定在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依据章程开展一些具体工作。
[顾文卿]第三个主要方面的内容,是规范见义勇为人员的确认和奖励。条例对见义勇为人员首先做了界定,明确见义勇为人员是指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之外,为了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见义勇为中表现突出的行为人,同时将确认见义勇为的人员进行了细化,并规定了一些相应的确认见义勇为人员的程序,明确要求公安机关对事实清楚、符合见义勇为人员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确认。其次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种类进行了明确,明确见义勇为人员可以获得见义勇为称号、嘉奖、记功、颁发奖金、其他奖励等单项或者多项奖励。其中条文明确规定对被授予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的人员可以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对被授予省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是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同时对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可以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称号。同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对本系统本单位的见义勇为人员给予奖励。
[顾文卿]第四个主要方面的内容,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权益的保护和优抚。这是本条例的一个重要内容,条例主要根据《烈士褒扬条例》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于见义勇为人员的救治、医疗、工伤待遇、就业援助、教育优待、住房优待、交通出行、司法救助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进行了强化。特别是其中第25条和第27条,对因见义勇为人员负伤人员在救治期间的医疗、交通、护理等有关费用的支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人员遗属的补助费用进行了一个详细的规定,明确规定不足部分是从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经费中支付,实行的是政府兜底的原则。同时,为了进一步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对未按照规定奖励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截留和挤占、挪用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经费等等一些损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权益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邵学益]现在,请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倪红娟秘书长介绍见义勇为具体情况。
[倪红娟]江苏的见义勇为表彰目前主要是在见义勇为基金会层面上来操作,因为我省成立比较早,1993年以来我们一直在做方面的工作。自1993年以来,全省一共表彰了见义勇为人员10.29万人。其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是12269人,其他的人员都是我们基金会表彰的人员。多年来,基金会颁发的奖金、抚恤金、慰问金共3.73亿元。1989年以来,我省一共召开了11次全省表彰大会,一共颁发1800多万奖金、抚恤金。全国一共举办了13届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我省共有37名个人和1个群体,这个群体共5人。这42个人获得了全国的见义勇为英雄和模范称号,在全国是名列前茅的。除了政府表彰以外,很多的工作也是见义勇为基金会来做的,这次条例把基金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的工作职责列入,对我们这么多年工作的一个总结。
[倪红娟]我省在全国比较突出的一项工作,就是实行冠名基金会、冠名表彰,基金会和有关企业捐款组成一个冠名基金表彰。目前我省主要是三个,一个是“苏宁环球杯”江苏见义勇为新市民的冠名表彰,其次是“交通控股杯”江苏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的冠名表彰,第三是“绿叶奖”江苏最美见义勇为环卫工(送报工、送奶工)的冠名表彰。我相信这个条例实施以后,江苏的见义勇为事业会越做越好。
[邵学益]下面,请各位记者提问。
[江苏法制报记者]我有一个关于见义勇为方面的一个问题,就是我省这次条例有很多亮点,比方说首次提到见义智为,全国的见义勇为立法正在调研过程中,我们江苏的这次条例会不会在全国有一个相应的亮点?
[顾文卿]江苏见义勇为立法的有关经验和一些实施比较好的有关规定,在国家立法的时候,有时也会加以借鉴。我省的条例根据我省的情况,主要是在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以及保护和优抚方面,增加了很多详细的具有江苏地方特色的规定,期待能够给国家立法提供一些借鉴和支撑。
[新华日报记者]我想请问下条例里面提到的有一些免责的条款,免去民事责任。我也注意到在审议讨论的时候,也有提到建议免除刑事责任。因为近年来因为见义勇为惹到麻烦的一些新闻也是不断见诸报端。在这方面,我省有些什么样的探讨或研究,最终有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例吗?
[顾文卿]有关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这两块都是属于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这都是属于国家专属立法权限。在这方面地方立法是不能涉及的,只能有中央国家来立法。 我们本条例第39条涉及到对见义勇为人员免责的规定,这个规定的来源是《民法总则》的规定,涉及到刑事这一块应该是由全国人大来进行考虑。
[中国江苏网记者]扶贫开发条例的报告,其中谈到低收入人群的特惠政策,我想问一下我省大概有几类这种特惠政策,现在做得比较好的有什么?哪些地方做得比较好?
[谭敏]低收入群体的医疗保障政策,包括综合保障机制都是扶贫执法检查过程中和常委会常委审议过程中重点关注的。就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内容来说,这个特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基本医保财政全额补贴、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先诊疗后付费等关键政策。省里有一个文件做出了总体的规定,但是各个市在实施的时候可能每个市的情况还有所不同。据我所知,做得比较好的就是宿迁大病保险做得比较好,它的补贴金额也比较大。
[肖宜滨]对于低收入人口帮扶方面,省里面有省八项行动,包括产业扶贫、就业创业、教育资助,健康医疗是其中之一。对健康方面,对低收入人群倾斜,比如降低起付线,对一般农户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除了医疗之外,还有教育方面,比如说对低收入农户的子女为避免他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进行一系列的教育资助。在产业扶贫、精准扶贫方面,对扶贫开发对象,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开发,省财政专门配套资金对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开发对象,比如这个家庭有三个人,每人补贴1600,这1600不是直接发给他的,通过项目的形式,项目带动来给他进行扶贫开发。
[谭敏]我再补充一点,还有一个突出的做法,徐州市对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额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可能在苏北五个市也是首家,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在县镇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2%以上,这也是市县里面做得比较好的。
[南京晨报记者]报告里提到一个关于化工园区的,这一块好象有一个时间节点,到明年入园率达到50%,要到2020年前关停所有不达标的生产区,是这样的吗?现在是不是有一个大概的摸底,或者对化工园区的整治还有更有力的措施?
[刘朝阳]你说的这个,其实有两个问题,一个是50%的问题,另外一个就是对一些关停的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来自于省政府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四个一批”,关停并转“四个一批”,就是说关一批、停一批、并一批,再提升一批。这个是整体上的。主要是针对我省一个是化工企业确实量比较大,从总体上来讲我们目前可能是在第二,仅次于山东。另外是从结构上面,我们的布局比较分散,所以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高端迈进的一个总体方向。 根据“四个一批”的总体安排,关停是到2019年全部结束,整个“四个一批”到2020年完成结束,要求2020年之前把园外的企业达到50%,大概是这么一个时间节点。
[南京晨报记者]关停的是不是有一个摸底,大概多少是我们关停的范围?
[刘朝阳]具体的要由工信厅来提供,总体上有一个大概数字。全省目前的化工企业5433家,主营收入占全国第二位。年化学需氧量是2.4万吨,年挥发性有机物是7.6万吨,占我们整个工业排放的21.2%和29.4%。按照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的转型升级高端发展的实施意见》,要到2020年全面完成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化工企业入园率达到50%。
[南京晨报记者]关停还要进一步调查?
[刘朝阳]这个关停的数字是有的,但也不便于透露,因为它还涉及到每一个企业,可能就涉及到一大拨人的问题。清单也是有的,我们去年一年关停大概是7232,力度是非常大的。我们省政府既然下了决心,肯定是认真扎实地推动这个向前走,把这个问题按照时间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
[邵学益]本次发布会就到此结束,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