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今天上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江苏人大网现场图文直播。
[主持人]曹远剑: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对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关注。今天我们省人大常委会例行新闻发布会,这次新闻发布会重点围绕本次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四件地方性法规来进行发布。今天我们有幸邀请了省人大有关委员会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来参加会议,回答大家的提问。我先介绍一下,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法工委副主任王腊生,省民政厅副厅长章大李,省文化厅副厅长、也是新闻发言人方标军,省旅游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詹庚庆,还有省人大法制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也参与本次新闻发布会。我们今天的重点内容就是本次会议通过的四件法规,首先邀请省人大法制委王腊生副主任委员把四件法规的有关情况简要的给大家通报一下。
[王腊生]各位新闻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来通报一下刚刚闭幕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四件法规的主要情况。今天是国家宪法日,我们刚刚闭幕的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这个日子值得纪念。这个《办法》规定,从2016年1月1起,全省地方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也是全国人大的要求。《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对我们省的宪法宣誓制度的范围、活动的组织、宣誓的仪式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要求,结合我们省的实际情况,加以了具体化,加以了细化,落实了四中全会实施宪法宣誓的制度要求。这个办法的出台,对我们省有关国家机关任命的,或选举的国家工作人员,增强他们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的权威,更加有效的实施宪法和法规,都将起到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第二个法规是《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这个法规的出台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部署,推动我们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我们省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的发展,特别是保障实现好我们老百姓的基本文化权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这部地方性法规有效地贯彻落实了中央和省委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和发展的要求,把我们省各地的一些有效的做法、好的经验上升为地方法规。法规一共是7章60条,围绕公共文化的提供、实施的建设、社会的参与等这几个主要方面做出了具体规范,有些方面很有特色,我们相信这部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对我们省依法保障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有新的推进。
[王腊生]《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是又一部具有鲜明江苏特色的创制性地方性法规,我们省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也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长期以来我们省对老年人的保障工作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各地也创造了很多好的做法。当然,在养老服务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一次地方立法一方面总结提升了我们省在养老服务方面的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另一方面针对养老服务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造性的制定了这一部地方法规。大家知道养老是民生之一,每个人都要老,这部地方性法规从政府的职责、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人才激励、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对养老服务工作做了全面的规范,有不少重大的创新。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对我们省养老服务的发展是重大的保障,重大的促进。
[王腊生]《江苏省旅游条例》规紧密结合我们省的实际,对旅游业发展的规划和促进,旅游公共服务的完善,旅游市场的规范,比如说文明经营、城市经营等各个方面做出了规定,特别是有效结合我们省的地方实际,增强可操作性、实效性,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必将为我们旅游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主持人]曹远剑:谢谢王主任,下面进入提问阶段,大家有什么问题请举手。
[媒体]大家好,我是澎湃新闻的,我的问题是关于文化。之前有规定公立的美术馆、图书馆等场所要免费,现在有一些地方没有免费,在省里面有专项的治理,如果没有免费的话会怎么样?第二个问题谈到鼓励民营企业提供免费的或优惠的公共文化服务,那怎么来防止以公益的名义谋利?谢谢。
[方标军]《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过程中,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成立了起草工作小组,明确了具体的工作分工,与省政府法制办共同召开条例调研起草会议,然后报省政府,省政府法制办也及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意见,与省文化厅共同开展立法调研,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不断地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条例》送审稿。今年6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提请省人大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两次对《条例》进行审议,做了大量的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充分肯定制定《条例》的及时性,认为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是全国的首部立法,为了解决我省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规范和促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样是为鼓励价值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布局,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有望于明年出台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提供借鉴。 关于免费开放,现在公共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都已经实行免费开放,还有少量的古今博物馆还没有完全开放,以后会逐步加大这方面免费开放的力度。有的文化场馆还不属于文化系统,对于民营的场馆今后还会加大扶持力度。
[主持人]曹远剑:现在请另外两位领导先把有关情况简要的发布以后,然后再请大家提问,先请民政厅章厅长把有关情况简要说明一下。
[章大李]尊敬的各位新闻界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先简要通报一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的有关情况。《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已由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条例》的出台将更加有利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规范养老服务行为,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一是建立养老服务体系,这是养老服务《条例》最大的创新点,《条例》明确养老服务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并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融合发展的服务养老体系,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养老服务事业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行政区域老年人口自然增长情况增加财政投入。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养老服务工作,老年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建设、卫生计生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协同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发挥各自优势参与养老服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管理范围内的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通过捐赠或者提供资源服务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 二,加强养老服务规划和建设。《条例》明确,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土地规划、老年人口分布、养老服务需求状况,制定本地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满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绿色建筑等相关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闲置的培训中心优先用于养老服务设施。 三,突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明确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必须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老年人的子女要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生活补贴,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20平米以上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经建成的住宅区按照每百户15平方米以上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的方式解决,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开设老年专科,建立应急服务机制,对发生意外的老人及时给予救助,城乡困难特困对象和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接受救助所需要的费用由政府负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区域要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标准,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设老年人居住社区。 四,规范机构养老服务,《条例》明确养老机构建设要符合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依法向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设置经营型的养老服务机构向工商部门申请,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要保障三无老人的需求。重点扶持护理型养老机构发展,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以康复为重点的养老服务。 五,健全人才培养,依法规范养老服务用工,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养老服务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聘用的专业人员,要求与卫生机构相同的医疗资格,对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并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按照相应的等级由县市区财政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 六,落实扶持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或者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资合作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组织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和发展相关养老服务自愿组织,鼓励志愿者重点为孤寡老人提供生活救助。 七,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建立老年人口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管理,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信用和评价体系,对政府投资举办或接受政府补贴的养老机构,及其他养老服务组织进行审批监督,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条例》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依法予以查处,谢谢大家。
[主持人]曹远剑:好,谢谢章厅长,下面请詹庚庆同志介绍一下《江苏省旅游条例》的情况。
[詹庚庆]我做几个方面的简要补充。首先《江苏省旅游条例》从它的起草到修订完善到今天的正式发布确实不易,经过了前后三个年头,在这个过程当中,无论是我们作为政府主管部门,还是社会的各个方面,包括新闻媒体都非常关心和支持,特别是省人大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在整个立法过程当中,给予了多方面的指导,目前这一部《条例》较好地体现了预期的立法目标。《江苏省旅游条例》一共是9章76条,首先从名称上看,《江苏省旅游条例》从过去的《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到现在的《江苏省旅游条例》反映出了立法指导的变化。第二个从旅游条例的立法初衷来看,第一它是我们国家旅游法在江苏贯彻实施的细化、完善。第二它也是我们针对建立畅游江苏旅游体系,在法治方面怎么样促进旅游方方面面的产业发展,方方面面的服务和保障,能够适应江苏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这一部新的法规应该说重点、亮点很多,我概括的说一下,首先在大的方面,这个《条例》里面有两章与兄弟省市的条例是不一样的,单设了公共服务这一章,特别是政府有关的职责做了明确,同时单设了文明旅游的一章,这两个方面的内容,在目前我们全国有6个省已经出台的旅游条例当中是唯一这样做的。在整个的法规全文当中,有许多江苏的特色和亮点,比方说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组织、旅游企业各自在旅游发展当中的职能和定位,在法规当中首先做了非常清晰的规定,再比如我们强调对旅游发展规划要和土地、城乡、生态保护、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等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法规,要衔接,做了明确的规定,再比如我们对发展乡村旅游,在我们的《条例》当中制定了明确的促进措施,规定具备相应条件的公安消防、卫生计生、食品监督、环境保护等方面,应该做出相关的许可,支持江苏旅游的发展。再比如我们对电子商务在法规当中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合法依规的做经营,再比如对旅游发展也做了相应的规定,明确提出宾馆饭店的用气用水用电收费按照国家规定跟商业用电一样,再比如对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在这个《条例》做出了相关明确的规定。再比如对领队导游的从业规范的管理,也做了严格的要求,也是贯彻国家旅游法,包括在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方面,明确规定了诚信档案的建立、不文明行为的记录,以及对旅游经营者诚信的情况进行了监管。这些方面的规定,会有力的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另外对旅游安全,这个《条例》也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包括我们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旅游安全责任制,包括各有关部门要依照自己的工作职能和职责要履行旅游安全监管的职责,以及要确立旅游安全的应急机制,乃至于对高风险的旅游项目我们规定,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旅游经营者要对旅游者进行安全培训,这是江苏的规定,包括我们对旅游投诉的时限有规定,过去两个月60天,这一次经过认真调研把它缩短了一个月30天,要及时回应广大游客的投诉。最后一个我们对法律责任应该说进行了对应的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不合理低价旅游,强迫购物、诱导购物,在旅游法中都是明令禁止的情况,在我们《条例》当中有具体的有额度的惩罚规定。
[主持人] 曹远剑:下面提问开始。
[媒体你好,我是新华网的记者。老年人出游同行以旅行社组团为主,现在很多旅行社会以年龄大为借口,会提出一些附加限制条件,老年人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谢谢。
[詹庚庆]像这样的情况在旅游过程当中经常会遇到和发现的,作为旅游主管部门将按照国家旅游法和新颁布的《江苏省旅游条例》,以法治的精神来维护正常的旅游秩序,确保旅游活动的健康进行。对这样的情况我们也明确要求,旅游企业不能单独设置超越法律的有关对特定人群的歧视性的决定,我们为什么要强调诚信服务,就是我们的旅游服务要依法依规的进行,他们要认真学习来领会我们新通过的《条例》,刚才这位媒体朋友讲的这个事情,客观的说恐怕还不在少数。当然了,从经营者的角度来讲,他们对年龄比较大的游客确实是有一些顾虑的,比如说你已经75了,还是80岁了,会提出一些,跟游客的家属、子女进行必要的沟通,确保他在行程中的安全,这都是应该的,如果以年龄大而不接受或者加价,这是不合适的,要在今后的操作层面上进行具体工作的研究和必要的查处,而且我们也会对这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媒体,向广大游客进行必要的通报,谢谢。
[媒体]我是中新社的记者,我想追问一下,外地的老年人如果到本地投奔他们的子女,在户口、医保、交通、养老、免费进公园等方面有什么规定?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想问到旅游,《条例》里面关于变相加价和不合理低价游的规定,请具体介绍一下。
[章大李]感谢这位记者提出的问题,关于外地的老人到子女工作所在地来养老,享受什么政策,在这个《条例》上也做了规定,要建立健全居家养老的扶持政策,对经济困难的老人给予各种照顾。对于外地到子女工作地,与子女共同生活这部分老人,明确有关部门,比如在户口安置,在医保结算,公共交通以及在各种公园旅游的设施这些方面,都要提供便利,这些都有具体的政策,具体就不在这个地方一一介绍了,总之今后老人异地随子女生活,江苏出台了《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之后,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
[詹庚庆]对于不合理低价游,包括强迫购物等现象,在我们《条例》里面采取了这样的规定,按照国家旅游法它有处罚的规定,有上限和下限,上限是不能突破的,但《江苏省旅游条例》里面针对江苏有关情况把下限都提高了,比如起点是三万把它提高为五万,我们的态度非常鲜明,江苏是一个旅游发展比较好的地方,但是对不合理低价的情况,变相强迫购物的情况必须严查严处,这一次我们把处罚对应的标准不但是对应上去了,而是把下限提高了。关于不合理低价游,我们江苏省旅游局联合省物价局,定期发布,一个季度进行社会发布,所有国内重要的旅游基本线路测算好了线路成本,向游客、向社会公布,低于这个多少就是不合理低价,我们的主管部门就要去查处。
[媒体]我是法制日报的。今年年初因为上海外滩有一个踩踏事件,国家发布了最高承载量核定规则,各大景区是怎么核定承载量?有什么重大措施?据我们了解到江苏省很多景区都没有能力去核定景区承载量,更没有说当景区满负荷以后没有什么应急预案。想借此机会问一下,因为江苏有一些景区还是比较热门的,尤其我注意到像一些小景区人很多,像苏州的园林,它范围很小,但是人很多,包括常州的恐龙园游乐设施,它也是这样,范围很小游客也特别多,究竟是多少人是一个超载情况,一些危险的情况怎么去应对?
[詹庚庆]你刚才提的问题也是我们工作当中重点推进的。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出于对旅游安全的重视,我们江苏省推进旅游,对旅游安全,包括在重点景区的承载量这个方面,已经做了相关的工作,从省旅游局开始到各市旅游局也在部署,要求各个A级景区来制定自己的旅游安全,包括游客承载量的安全应急预案,省旅游局已经出台了。我们要求明年上半年都要建立各地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再接下去会要求所有的A级景区把游客承载量事先向社会公布。以及旅游安全应急预案,一旦接近饱和或者已经饱和怎么处置,怎么应对都要在预案里面一一加以明确。第二个方面关于游客承载量确定的数量,现在已经确定了,我们省旅游局在研究江苏十三五规划的时候,也提出一个明确的设想,就是说争取到明年底,3A以上的景区,游客承载量都应该明确,并且向社会公布。
[媒体]我是中国文化报的。国家对公共文化服务高度重视,我们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一直走在前列,请方厅长介绍一下,十三五期间江苏这一块儿会有什么新的举措?谢谢。
[方标军]我们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十二五期间主要是解决有没有的问题,十三五期间主要是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一方面,设施建设这一块儿仍然要加强,根据我们现在的统计,新建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街道文化站,还有就是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都还没有全覆盖,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设施的全覆盖。最近省政府发了一个文件,省政府组成六个督查组,要到30个县90个乡镇270个村和社区进行督察,我们省里有二十多个部门一起参加。另一方面,我们要实施文化畅通工程,主要是在源头上解决好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还有就是文化惠民,特别是文化厅现在考虑要在十三五期间发放文化惠民卡,扩大免费开放的范围,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媒体]关于旅游,《条例》当中把代理社的内容去掉了,为什么不把它放进《条例》里面呢?
[詹庚庆]国家旅游局在全国旅游法出台之后,出了一个新的工作规章,它明确规定了,没有资质的代理不可以代理。
[媒体]我是扬子晚报的记者,我去年走访了一些民办和小型的养老院,发现他们最缺的就是医疗方面的服务,我想问一下,现在新的养老条例,对医疗规定较多,如何保障非公益的,或者乡村小型的养老机构能够获得适合的医疗服务呢?还想问一下章厅长,您刚刚提到的文化惠民卡包含哪些内容?有没有发行的时间?
[章大李]关关于机构养老,现在《条例》里面提出来要建立医养融合的养老机构,这也是这次《条例》新的要求,在《条例》里面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目前从全省的情况来看,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机构数量还比较少,尤其是民营的,私人办的那些养老机构,因为规模小,投入少,它的硬件也不够,本身只能收入一些正常的比较健康的老人,如果是有严重疾病的老人根本去了也护理不好,他也护理不起来,现在我们一些公办的往医养结合型这方面发展的还是比较快的,像省里面一些养老机构,和省人民医院和正规的公办医院建立一种协作关系,还要求县一级人民医院跟当地的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关系,或者是派医生每天到养老机构去值班,或者是每个星期去进行一到两天定期的上门检查和门诊,形式多种多样,但是医养结合还是很少的,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大家也谈了很多意见,养老机构能不能办医养结合型的,我们要鼓励更多的医院来利用他的床位,用他的能力来举办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机构,光靠民政部门是无法做到的,因为医院包括医生的资质不是民政部门可以做的,我们现在也很担心乡镇一级的敬老院和一些养老机构,找一个村里面的医生或者是社会退休的医生来看病很容易出问题,出了问题以后就不好办了,老年人出问题对社会影响很坏。这次《条例》还特别提出了居家养老为基础,这个也是广大记者所关心的问题,因为这个《条例》上对这个问题,是对养老服务发展做了一个完善和调整,过去我们是提以机构养老为主的,现在来看还不太符合江苏的实际情况,大量的应该是以居家养老为主,因为居家养老为基础包含了面广量大的普遍存在,也是最重要的方法,中国有一个传统就是家庭养老,我给大家说一个情况,据医疗卫生方面的专家有一个评估,60岁以上退休的老人有80%以上是健康老人,还有一部分是比较健康的老人,只有15%左右是高龄和失能老人,这部分老人才需要进机构,才需要护理,健康老人进机构找一个人护理也没有必要,《条例》里面规定对高龄失能老人由政府负担,但对健康老人和比较健康老人养老机构是没有支持的,以农村为例,家里面的孩子去外地打工,现在外地打工的收入也不太高,像南京这个地方一个农民工两千多块钱,一个县级养老机构一个老人收两三千块钱,这样他也负担不了,所以说这次《条例》对这个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是一种补充,是非常正确的,完全符合国情、省情和地情,符合老年人的实际情况。
[方标军]我回答一下扬子晚报记者的提问,发放文化惠民卡是贯彻落实省里精准惠民的一个方面,目前还在谋划阶段,这项工作应该比较复杂,等我们具体方案出台以后,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曹远剑:没有什么问题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儿,感谢各位领导的介绍。